近日,為進一步規範貴陽市飲食業、娛樂業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貴陽市國稅、地稅、財政三部門針對飲食業、娛樂業企業多屬國地稅共管戶的特點,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飲食業、娛樂業企業所得稅徵管的通知》,從10月起,貴陽市飲食業、娛樂業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將執行新的規定。
文件規定,貴陽市飲食業、娛樂業企業凡財務管理規範,能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完整納稅資料,能正確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經貴陽市國稅局、地稅局共同審核同意後實行查賬徵收。對不能準確核算盈虧、財務不健全的企業將按規定採取核定應稅所得率或定額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具體標準為:飲食業應稅所得率貴陽市區不低於15%,三縣一市不低於12%;娛樂業應稅所得率貴陽市區不低於25%;三縣一市不低於22%。此外,每季申報徵收期結束後,國稅、地稅部門將按規定及時交換徵管信息,通過採集飲食娛樂企業在經營方式、經營特點和經營變化方面的相關數據,開展納稅評估,查找稅收徵管的薄弱環節,共同建立和完善貴陽市飲食業、娛樂業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的有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