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06年度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數據的統計分析情況,經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合格標準
中級資格: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102分(試卷滿分均為170分)。
初級資格: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實務科目均為90分(試卷滿分均為150分)。
二、請各地按照上述標準對各級別、各科目的考試合格人員成績進行復核,並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後,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8月25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為發放質量專業各級別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公佈考試合格標準和發放資格證書等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附表:2006年度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事部辦公廳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表:
2006年度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資格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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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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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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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考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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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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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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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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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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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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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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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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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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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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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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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合格人數”欄目只填寫本年度應取得資格證書的人數。
填表人: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填表單位(蓋章):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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