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實施《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衛監督發〔2006〕4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國務院各有關部、委、局、總公司,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新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06年7月27日發佈施行。為貫徹落實《辦法》,加強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辦法》貫徹實施的有關工作
(一)加強宣傳。《辦法》的實施是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從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的重要舉措。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統一部署,緊密圍繞《辦法》的各項內容,聯合有關部門,採用多種方式,組織開展《辦法》的宣傳活動,為職業病防治工作創建一個良好的氛圍。
(二)完善制度。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儘快制訂建設項目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的配套辦法,建立高效有序、公開透明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程序,依據《辦法》規定建立省級職業衛生專家庫,並切實加強專家庫的管理,嚴格執行專家審查制度。
(三)強化責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管,強化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其所出具報告負責的意識,規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人員、設備等能力建設,提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水平。
(四)嚴格執法。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提高監督執法的能力和水平,依法開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結合《辦法》的宣貫工作,各地要組織一次針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審查的專項檢查,對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二、切實處理好《辦法》實施中的幾個問題
(一)在《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標準》發佈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分類由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據標準、規範和職業衛生相關知識識別、評價和判定。
(二)對職業病危害輕微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編制評價報告表;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嚴重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編制評價報告書。有關預評價報告書要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參加審查的專家名單須報經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審核。
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將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作為竣工驗收的重要內容之一,報告書的質量由評價機構負責,衛生行政部門不單獨組織對報告書進行技術審查。對竣工驗收提出整改意見的,建設單位提交整改報告後才能批復,建設單位沒有提交整改報告的不得批復。
(三)由衛生部負責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的建設項目評價工作必須由甲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其他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甲級和乙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均可承擔,具體要求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做出規定。
(四)《職業病防治法》實施後,未經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或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擅自開工的建設項目,衛生行政部門應依法對建設單位進行處罰並依法要求該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不得要求建設單位補做項目預評價報告和防護設施設計;要嚴格把好此類項目的竣工驗收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批准。
(五)建設項目所在地與建設單位所在地位於不同行政區域的,由建設單位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建設項目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同時抄送批復至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
(六)申請建設項目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的公函格式必須符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要求,建設單位有上級主管部門的,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建設單位沒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建設單位應作出書面説明並直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批復主送至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送建設單位。
(七)相關術語。“有資質的設計單位”係指獲得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衛生部指定的放射防護技術機構”係指取得衛生部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放射防護)甲級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