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交通部副部長徐祖遠在調研三峽船閘完建期和三峽水庫156米蓄水期情況時指出,長江航務管理局和三峽通航管理局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三峽庫區的煤炭運輸工作。
徐祖遠説,目前三峽通航面臨的突出問題是過閘需求旺盛和通過能力嚴重不足,由此導致壩區,特別是壩上待閘船舶過多、待閘時間過長等問題,其中以煤炭船舶情形尤為嚴重。過多船舶過長時間在壩區積壓,不但增加航運企業的成本,而且容易誘發不安全和不穩定因素,增大了維持壩區通航秩序的難度和壓力。
為此,他要求長航局加強協調,做好過壩船舶源頭控制工作,組織三峽局根據蓄水後壩上水域情況,核定壩上錨地容量,綜合考慮保障船閘通航效率、壩區安全穩定等因素,確定合適的待閘數量,進一步完善應急機制啟動條件。長江海事局、沿江省市地方海事部門要嚴格執行長航局在必要時實施的過壩船舶源頭控制措施,嚴格按分配的過閘船舶簽證數量進行出港簽證,同時請長航局完善有關機制,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必要時向部反映。
徐祖遠指出,為做好三峽庫區煤炭運輸工作,長航局和三峽局應加強與經濟運行部門協調,合理確定煤炭船舶過閘通行證數量,要進一步分析單線船閘運行以來的有關通航數據,測算一閘室待閘後的船閘通過能力,並在此基礎上形成報告。水運司要積極與發改委經濟運行局協調,合理確定煤炭船舶過閘通行證數量,努力減輕壩區的通航壓力。三峽局要進一步完善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分析制度,為合理確定煤炭船舶過閘通行證數量提供依據。
對於有爭議的煤炭翻壩運輸問題,徐祖遠表示,作為行業主管部門,交通部應堅持按程序、確保安全的原則,同時處理好與壩區通航、滾裝車和客運翻壩陸路交通以及二號船閘大修期間葛洲壩船閘通過能力的關係。他要求長航局儘快深入調研並形成正式意見,交通部將視情況決定提請發改委和國務院三峽辦協調,納入翻壩指揮部統一管理。(來源:《中國水運報》周永峰 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