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無線電辦公室組織的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下稱規定)培訓會議10月18日在京召開。信息産業部副部長奚國華在會上指出,《規定》的重新修訂是近年來我國無線電管理領域的一件大事,各級無線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規定》修訂的重要意義,認真抓好《規定》的貫徹和落實。同時,要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無線電頻率管理的相關法規,提高社會各界遵守無線電頻譜管理法規的自覺性,切實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推進我國無線電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奚國華説,今年以來,全國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在科學規劃無線電頻率資源、加強頻率臺站管理、開展無線電頻率和衛星網絡協調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進展。今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紮實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要圍繞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需要,建立和完善軍地無線電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要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科學合理地規劃、配置頻率資源,規範頻率的管理和使用;切實做好2008北京奧運會期間無線電頻率、臺站審批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加大無線電監測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水上、航空導航、廣播電視、公眾移動通信、射電天文、業餘無線電等涉及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或國家、個人合法權益等重要無線電業務的監測,為各類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開展創造良好的空中電波環境;繼續加強無線電檢測機構的認定管理和日常監管工作,提高我國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水平。
奚國華強調,《規定》是無線電管理部門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頻率管理政策文件,是國家進行中長期頻率規劃的依據,是科學、合理、高效開發利用頻率資源的基礎,對規範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無線電臺站設置和空中電波秩序的維護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修訂後的《規定》統籌考慮了國家政治、經濟、國防和技術創新等因素,反映了當今世界無線電技術進步的趨勢和無線電業務的使用情況,反映了與國際頻率劃分一致性及遵守I-TU《無線電規則》的要求。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要充分認識《規定》修訂的重要意義,把握《規定》的內容和精神實質;要組織開展多層次的宣傳、貫徹和培訓活動,不斷提高無線電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扎紮實實做好新時期無線電管理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原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是2001年頒布的。為了適應無線電技術飛速發展的需要,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國家決定對原有的《規定》進行修訂。經過無線電管理機構及社會各方的不懈努力,《規定》的修訂工作今年4月完成,並將於近期頒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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