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海洋局在青島聯合召開了海水利用現場經驗交流會。會議總結交流了海水利用工作經驗,進一步深化了海水利用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對海水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提出了加快推進海水利用的任務和措施。
加快海水利用是解決沿海地區淡水資源不足,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十五”期間,我國海水利用産業化發展取得了重大進展,規模不斷擴大,成本大幅度降低。目前,日産5000噸反滲透法海水淡化工程和日産3000噸蒸餾法海水淡化工程已具有商業化建設和運行經驗,關鍵技術和設備國産化取得重大突破,並擁有自主知識産權,萬噸級正在進行示範;海水直流冷卻技術得到推廣應用,海水循環冷卻技術進入每小時萬噸級産業化示範階段。據初步統計,到2005年底,我國已建成運行的海水淡化水日産量已達12萬噸,海水直流冷卻水年利用量已近480億立方米。由於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海水淡化成本迅速下降,噸水成本已經降至5元左右。
為加快海水利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海洋局和財政部聯合發佈了《海水利用專項規劃》。規劃提出,到2010年,我國海水淡化能力達到日産80-100萬立方米,海水直接利用能力達到550億立方米,海水利用對解決沿海地區缺水問題的貢獻率達到16-24%。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姜偉新和國家海洋局局長孫志輝在講話中強調指出,實現“十一五”海水利用規劃目標,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滿足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對海水利用的需求為目標,以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為重點,堅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堅持海水有效替代與優化沿海地區水資源結構相結合,堅持海水利用與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堅持引進消化吸收與自主創新相結合,堅持突出重點與全面推進相結合,加快推進海水利用産業化發展。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重點採取五項措施加快推進海水利用。一是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嚴格限制在沿海地區新建以淡水為水源的高用水項目,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海水,支持海水淡化水進入城市供水管網。二是加快技術進步。通過産學研結合,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海水利用關鍵技術與設備國産化進程,努力掌握核心技術,解決技術瓶頸。三是完善海水利用的政策保障機制。繼續深化水價改革,研究制定鼓勵海水利用的財稅政策,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海水利用産業。四是抓緊完善海水利用相關法律制度,促進海水利用逐步走向規範化和法制化管理軌道。五是加強對海水利用工作的組織協調,制定規劃、抓好落實,促進海水利用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