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發佈了最近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由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於本市體育、文化、教育設施資源向社區開放的指導意見》。要求本市各市、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自身工作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將所擁有的符合居民需要、符合安全標準的有關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以推進社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更好滿足廣大居民讀書、閱報、健身和開展文藝活動的需要。
據了解,《指導意見》包括四個方面:
體育設施 市、區縣所屬體育場館,市民體質監測站,學校(含普通高校、中學、小學、中專、技校、職校等)單位的操場、球場、田徑跑道等露天運動場所,要安排適當時段向社區居民免費開放。
文化設施 市、區縣所屬的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包括行業博物館)、檔案館、紀念館等,以及其他單位的公益性文化設施,在規定時段內向市民免費開放,並在節假日延長開放時間。倡導各類影劇院定期、定時向市民開設公益場。條件許可的影劇院,要向學生、老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低價票和實施優惠服務。
教育設施 對公辦學校的閱覽室(含電子閱覽設施)、普通教室(含多媒體教室)、會場等教育設施,可根據社區實際需要,在與學校協商基礎上,在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以外的適當時間段,由社區會同學校組織實施開放。
與此同時,要鼓勵其他體育、文化、教育設施的業主或經營者參與資源開放、共享工作,在一定時間段或非高峰時段以優惠方式向社區居民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