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要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水利部等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自2005年10月啟動了《規劃》編制工作,以水利部組織編制的水資源綜合規劃為基礎,通過大量資料調查分析,與各流域、各區域以及與有關部門反復協調,形成了《規劃》徵求意見稿。11月2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召開了《規劃》專家論證會,《規劃》順利通過了專家論證。與會專家一致認為:《規劃》指導思想正確,目標任務明確,技術路線合理,基礎資料翔實,基礎工作紮實,方法科學,內容全面,重點突出,佈局合理,重點領域節水對策措施和制度建設可行,重大工程項目合理可靠,保障措施全面,效益綜合分析客觀,規劃實施後效益顯著,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適當修改後可作為“十一五”時期我國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行動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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