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印發整頓和規範全區藥品市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門從現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時間,深入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藥品、醫療器械安全隱患,重點規範註冊申報、生産流通和使用秩序,查處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失職瀆職行為。
這次專項行動的整治重點和工作目標是:堅持整頓與規範相結合,圍繞藥品研製、生産、流通、使用四個環節,突出重點品種和重點地區,嚴格準入管理,強化日常監管,及時查處大案要案和失職瀆職行為,有效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行為,不斷增強企業和單位的誠信守法意識和質量責任意識,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
通過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和懲處藥品、醫療器械申報工作中弄虛作假行為,規範註冊申報秩序;嚴格監督企業按照《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GMP)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及相關質量標準組織生産,完善質量保障體系,不斷提高行業自律水平;重點打擊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發佈和批發企業無證經營、挂靠經營以及藥品零售企業出租、出借或變相出租、出借櫃臺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秩序;切實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規範各級各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藥品採購驗收、儲存使用的工作程序,加強和規範處方管理,不斷提高合理用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