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國家環保總局:我國將逐步推廣政府綠色採購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2日   來源:環保總局網站

    今日,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向新聞媒體通報,我國將逐步推廣政府綠色採購制度。這位負責人説,環保總局和財政部聯合發佈的《環境標誌産品政府採購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首批《環境標誌産品政府採購清單》(以下簡稱《採購清單》),將於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和省級(含計劃單列市)預算單位實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環保總局將進一步完善政府採購清單,加強監督檢查,推動政府綠色採購工作順利開展,落實科學發展觀。

    這位負責人説,政府綠色採購制度利用市場機制對全社會的生産和消費行為進行引導,體現了以綜合手段保護環境的要求,對於樹立政府機構環保形象、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引導公眾綠色消費、實現可持續發展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國于2003年頒布實施《政府採購法》,明確提出政府採購要有利於環境保護的要求。《實施意見》和《産品清單》的頒布,使這個要求變成了可操作的實施辦法,為我國在實踐中大力推行政府綠色採購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這位負責人指出,《實施意見》對政府綠色採購的範圍、産品、工作程序以及具體管理辦法等都做出了明確要求。《實施意見》要求,採購人採購的産品屬於清單中品目的,在性能、技術、服務等指標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採購清單中的産品。在政府採購活動中,採購人應當在政府採購招標文件中載明對産品的環保要求、合格供應商和産品的條件,以及優先採購的評審標準。《實施意見》明確了中國環境標誌産品在政府綠色採購産品清單中的主體地位,國家環保總局將對採購清單實施動態管理,及時補充符合要求的環境標誌産品名單和範圍;對那些已列入清單的環境標誌産品,如果其已超過認證證書有效期,或生産過程中環境技術指標達不到相應的標準要求,將被失去被優先採購的資格。《實施意見》還提出了違反相關規定的硬性約束,採購人或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未按《實施意見》要求採購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財政部門視情況可以拒付採購資金。

    這位負責人説,首批《採購清單》是在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和産品技術性能、信譽度及市場成熟度的情況下,從國家認可的環境標誌産品認證機構認證的環境標誌産品中選取確定的。包括:輕型汽車、影印機、打印機、傳真機及多功能一體機、水性塗料、人造木質板材、木地板、傢具、電視機、輕質墻體板材、塑料門窗、白乳膠、建築用塑料管材、建築陶瓷、衛生陶瓷等14類産品81家企業856個型號的産品。《採購清單》內容包括産品生産企業名稱、産品型號、中國環境標誌認證證書號,和認證證書有效截止日期等基本信息,在中國政府採購網、國家環保總局網站和中國綠色採購網公佈。

    這位負責人説,政府綠色採購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財政部日前公佈的全國政府採購統計信息表明,2005年全國實際採購規模達到2927.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7.1%,政府採購規模佔全國GDP的比重為1.6%。實施政府採購改革7年來,全國政府採購規模年平均增長77.9%。近年來,中國的政府綠色採購也取得了一定進展,一些部門和單位開展了一些試點工作。如國家環保總局在國家ISO14000示範區建設的要求中提出“區域各相關組織建立綠色消費、綠色採購制度”;北京2008奧運會行動規劃中明確表示:“在奧運設施建設中,廣泛使用綠色環保建築材料”;北京奧組委還對每一類採購産品均規定了産品的環境要求,優先選購獲得環境標誌的産品。廣州為舉辦九運會而對全市建築進行的粉刷中,市建委明確要求必須全部使用通過環境標誌認證的塗料。一些地方政府已頒布了或正在制訂地方的政府綠色採購法規,如貴陽市政府頒布了《貴陽市政府綠色採購管理辦法》,以法規的形式保障政府綠色採購,青島市已經開始了政府綠色採購的實踐,深圳、廈門等一些城市正在制訂本地的政府綠色採購法規。隨著中國政府綠色採購的概念日益深入人心,一些行業,企業也主動地開始實施綠色採購,一些大型的超市或建材市場要求進入超市的産品應符合性相關的環境要求或獲得環境標誌認證。

    這位負責人説,下一步,國家環保總局將採取有效措施,推動政府綠色採購的開展。一是完善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明確各級採購方和地方環保部門在推行政府綠色採購工作中的職責及其應發揮的作用,以保證《實施意見》的有效實施和有效監管。二是嚴格管理,加強監督檢查。要從政府採購目錄的制定、採購限額標準的規定以及政府採購預算的編制、批准上,全面落實綠色産品採購政策,促進綠色産品採購向標準化、規範化、法制化發展。要加強對政府綠色採購政策執行情況和綠色清單中所涉及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加大對違反政府採購要求的處罰力度,提升綠色産品的競爭力。三是完善綠色産品清單,擴大清單範圍。集中制定一批涉及政府採購産品的環境標誌標準,擴大清單所涵蓋的範圍,使更多的環境友好型産品進入綠色産品清單,為政府綠色採購提供更多的選擇。四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意識。對政府採購人員、招標評審專家、供應商、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培訓,同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採購綠色産品、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重大意義的認識,促進全社會構建生態價值觀。

 
 
 相關鏈結
· 我國07年實施政府綠色採購 首份清單涉14類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