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日前出臺十項措施,要求各區縣教委、各中小學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各中小學、幼兒園科技創安100%達標。
這十項措施是:全市學校開展拉網式大檢查,迅速整改安全隱患;
中小學在現有編制內安排專職保衛幹部,有條件的學校要設立專職保衛機構;嚴把教師“入口關”,嚴格執行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聘用制度,對不符合任職要求的人員,堅決進行調整;各學校都要建立心理諮詢室,配備專兼職心理教師,針對中小學生年齡特點、行為特點和認知規律,開展學生喜聞樂見的安全、法制、心理健康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
中小學、幼兒園要加強對學校自有和租用學生班車的管理,與有運營資質的單位簽訂使用合同;
建立學生班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隨車管理人員;按照交管部門要求,在車身前後和車門處設置統一的學生班車標識,配備滅火器等應急救援器材;
全面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對不適宜參加劇烈體育活動的學生要建立檔案,為特異體質學生制定個性化鍛鍊方案,因疾病在沒有醫生診斷認定其身體已完全康復、可以參加體育活動的證明之前,不得參加體育課、體育測驗、體育競賽等活動;
已命名“平安校園”的學校,如發生責任安全事故,要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降級或摘牌處理,各區縣教委要指導學校做好應急預案的建設;市教委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區縣教委要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在《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綜合評價方案》中的權重,對經考核不勝任的校長要及時調整,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處理。(記者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