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佈《沙塵暴天氣監測規範》《沙塵暴天氣等級》《氣象乾旱等級》《牧區雪災等級》《土地荒漠化監測方法》《冷空氣等級》《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級》和《城市火險氣象等級》等8個氣象國家標準,從2006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這是氣象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使氣象事業進一步進入法制化、規範化、標準化發展的軌道。各級氣象部門要以8個氣象國家標準的宣傳貫徹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對國務院三號文件的貫徹和業務技術體制改革推進的力度,使氣象事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和防災減災中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