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銀監會召開會議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槍支管理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8日   來源:銀監會網站

    近日,銀監會召開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槍支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通報銀行業金融機構槍支管理工作情況,研究進一步做好槍支管理的措施和辦法。銀監會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胡懷邦出席會議並講話,他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以對人民生命財産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槍支管理工作。

    胡懷邦指出,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槍支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問題和隱患,一是持槍人員違反規定攜帶槍支,造成槍支丟失;二是槍支管理混亂,防範措施不嚴,造成槍支被盜搶案件時有發生;三是內部人員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使用槍支造成嚴重後果。一些涉槍案件的發生,暴露出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配槍單位對持槍人員管理不到位,槍支管理規章制度不落實,槍支管理隱患突出,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各級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從關心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高度出發,切實提高認識,重視安全工作,增強槍支管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尤其要強化兩個基本認識:一是要充分認識到槍支管理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內容;二是要充分認識到加強槍支安全管理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胡懷邦強調,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槍支管理工作,要轉變觀念,更新方式,逐步走專業化、社會化的新路子。當前要堅持“四個到位”,做好四項重點工作:一是認識到位,要認清當前槍支管理形勢的嚴峻性,增強憂患意識、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制度到位,從根本上解決槍支管理問題;三是設施到位,“寧可花錢買安全,不可省錢買教訓”;四是落實到位,要堅決落實防範槍支案件的各項制度規定,千萬不能等出了問題再去處理。

    胡懷邦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制度辦法的學習,組織持槍人員、保衛守押人員深入學習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和《公務用槍配備辦法》等法律法規,熟悉掌握有關槍支使用管理的各項規定;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包括槍支集中保管制度,槍支彈藥領取、使用、交接、保管登記制度和交接制度,執行任務攜帶槍支制度,守庫制度,押運制度和報告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和綜合素質考核,對行為異常、有可能影響安全使用槍支人員和不適應本崗位工作的人員堅決調離要害崗位。

    銀監會辦公廳主任賴小民主持會議。公安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負責人在北京主會場參加會議,全國各地方公安廳(局)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負責人在銀監會駐當地派出機構分會場參加了電話電話會。

 
 
 相關鏈結
· 銀監會發佈“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中國銀行業面臨五大挑戰
· 銀監會令吉林泛亞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