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出臺新農合醫療信息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在2-3年內建立起與新農合製度發展相適應、與建設中的國家衛生信息系統相銜接、較為完備和高效的全國新農合信息系統。在各級新農合管理部門、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間建立計算機網絡聯接,實現網上在線審核結算、實時監控和信息匯總,實現新農合業務管理的數字化、信息化、科學化,提高新農合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指導意見要求,全國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要逐步建成以兩級平臺(國家級、省級)為主,多級業務網絡(國家、省、市、縣)並存的模式。提倡按照省級建立信息平臺,縣級建立業務操作網絡,市級通過省級平臺建立轄區虛擬信息管理網絡的方式建立省以下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初期業務網絡至少要覆蓋到鄉鎮經辦機構和同級的定點醫療機構,並隨著業務的發展和管理的需要進行適當擴展。國家級和省級新農合信息系統的構成可分為決策輔助系統、業務管理系統、基層單位管理平臺以及門戶網站系統四部分。縣級業務操作網絡以新農合組織、管理與運行的基礎信息收集和業務管理為主;要實現以縣為單位的在線費用審核、即時結算和實時監控功能。
指導意見提出,在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計算機網絡資源和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原則上要逐步以省為單位統一合作醫療管理軟體;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必須按照《規範》的要求,統一軟體標準和數據接口標準。未經省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轉移、公佈和使用新農合相關信息,更不能用於商業目的。(衛生部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