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同志“要將棉花加工、存儲等場所進行重點檢查”的重要指示,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消防局局長許峰的陪同下,11月26日起,公安部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專項督察組一行赴南疆開展督察,切實加大對棉花加工、存儲等場所的檢查力度。
11月27日至28日,督察組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督察期間,共檢查軋花廠3家,發現火災隱患7條。對此,巴州公安消防部門正嚴格按照督察組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督促整改,並提請巴州政府通過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對隱患單位進行曝光和通報批評。
11月29日,督察組一行奔赴和田地區,對民豐縣縣城棉花收購站進行檢查指導。督察組對棉花收購站內的滅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栓等消防設施進行了仔細檢查,並對收購站內消防設施配備齊全、完整好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得力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指出,棉花收購站存在加工車間飛絮多及配電箱未放置在規定地點等問題。督察組責令加工車間停機整改,將車間內電線重新進行佈置,配電箱遷移到配電室內。
當日下午,督察組對洛浦縣恰爾巴格鄉提熱克艾熱克村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察指導。在實地查看該村消防安全狀況後,指出該村10年沒有發生火災事故,十戶聯防、民兵加強夜間巡邏辦法很好,值得推廣;並鼓勵該村率先申報消防安全示範村,爭取2007年在該村召開農村消防工作現場會,在和田地區廣泛推廣該村的消防先進經驗。同時,督察組要求結合新農村建設,加大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生命安全。
目前,督察組在南疆的督察工作仍在進行中。(曹慧娟 龐 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