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不發生重大涉爆涉槍案件、事故,公安部決定,從現在起至春節前,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涉爆涉槍單位安全大檢查。
公安部在近日發出的關於組織開展涉爆涉槍單位安全大檢查的通知中指出,冬春時節歷來是涉爆涉槍案件、事故的高發期,各地要立即檢查涉爆涉槍單位是否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了相關許可證件,設置了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了治安保衛人員,從業人員中有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檢查民爆物品、槍支彈藥專用倉庫是否按照規定設置了技術防範措施,落實了值班守衛制度,充實了守衛看護力量,守衛看護人員有無脫崗現象。
通知還要求,要檢查涉爆涉槍單位是否建立了民爆物品、槍支彈藥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和流向登記制度,做到賬目清楚、賬物相符;檢查本地區民爆物品和槍支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情況,涉爆涉槍單位是否將本單位生産、銷售、購買、運輸、儲存、使用民爆物品、槍支彈藥的品種、數量和流向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檢查民用槍支(彈藥)製造、配售企業是否按規定申報製造、配售限額,有無違法製造、銷售行為,是否具備繼續製造槍支(彈藥)的設備和安全條件。
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通知指出,公安機關要逐一登記造冊,並責令限期整改;對從業人員中不適宜直接接觸民爆物品和槍支彈藥的,要責成所在單位調整崗位;構成違法犯罪的,要一律追究法律責任。(王鬥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