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近日印發2007~2008年度《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文件,切實做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按照《統計法》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根據新形勢對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的要求,制定了2007~2008年度《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新的統計制度自2007年1月1日開始執行。各省(區、市)糧食局要按照《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規定,認真做好地方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制定工作,保證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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