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農業部副部長范小建在200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見面會上強調,審計監督是維護部門預算的法律嚴肅性,保證國家財經制度正確執行,促進廉正建設的重要措施。農業部各司局和直屬單位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堅決落實審計決定和建議,自覺接受審計監督。
范小建説,農業部歷年對審計工作非常重視,落實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態度是堅決的。今年10月以來,按照審計署的部署,農業部認真開展了對2006年預算執行情況的自查工作,從自查情況看,部本級和部屬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健全,部門預算進一步細化,預算支出進一步規範,資産管理進一步加強。
范小建強調,各單位要主動採取措施,對自查中發現的屬於沒有遵守財經法律法規的問題,要徹底糾正;對屬於預算管理弱化、缺位的問題,要完善管理辦法,嚴格按制度執行;對預算執行中手續不完備的問題,要儘快完善有關手續;對國有資産管理的薄弱環節,要切實予以強化;對有些確實是管理體制和機制方面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向審計組提出建議。今後,各單位要把自查自糾作為財務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並加以制度化,不僅僅要通過自查自糾發現問題糾正問題,更要增強自我約束、自我規範的主動性,增強遵守財經法規紀律的自覺性。
為配合審計組搞好農業部200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范小建提出四點要求,一是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正確對待審計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督,落實專人負責,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審計組開展審計工作。二是各單位要及時、完整地提供審計組所需的各類財務資料、電子數據和相關文件,實事求是地答覆審計組所要核實的有關情況或問題。三是對審計組提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核實,主動與審計人員進行溝通,避免出現因事實有出入,導致定性不夠準確,處理不夠恰當等情況發生。四是各單位要認真對待通過審計幫助查找出來的問題和財務管理漏洞,認真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整改。
會上,審計署農林水審計局局長丁仁立充分肯定了農業部落實自查審計決定的情況,部署了農業部200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工作。(梁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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