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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著力推進中小商業銀行案件專項治理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6日   來源:銀監會網站

    銀監會著力推進中小商業銀行(包括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今年1至10月份,中小商業銀行共發生案件53件,較去年同期減少14件。

    今年以來,銀監會對中小商業銀行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提出了“狠抓落實、強化問責、注重成效”的新要求。著力督促各商業銀行落實多項案件管理制度,提高案件治理效率。建立案件臺帳制度,對各中小商業銀行發生的案件作逐月、逐案記錄,以充分、及時、準確地掌握被監管機構發生的所有案件;建立重大案件現場督察制度,成立案件督察組,在有重大案件發生時,即赴發案銀行現場督查、督辦和指導;落實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發生重大事項24小時內、發生重大突發事件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同時報告當地銀監局和案件督察組。與此同時,銀監會實施案件專項治理工作與市場準入、評級挂鉤制度,對發案率高、涉案金額大、影響惡劣、內控薄弱的銀行在年度評級時要扣分甚至降級,同時在市場準入(機構、業務和人員)審批時考慮一票否決制,並嚴格問責相關責任人,做到“上追兩級”和“雙線問責”,以此提高各行高管層對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視程度。

    銀監會要求各級監管部門分類別、抓重點,特別關注高危機構、案件多發機構和屢查屢犯的機構,對重大案件及發案機構實行全系統通報,對存在嚴重風險隱患、案件形勢嚴峻和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存在較多問題的銀行發出風險提示,並對其相關主管進行誡勉談話,敦促其抓緊做好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切實防控風險。銀監會還牽頭在中小商業銀行範圍內建立了銀監會—銀監局—銀監分局及被監管機構的多方聯動監管機制,有效整合了監管資源,發揮了銀行自我監督和外部監督的雙重作用,提高了對各銀行分支機構的監管督導能力。在聯動監管機制基礎上成立了以主監管員、監管員、監管協調員、銀行稽核部門為主體的案件聯動小組,對其所監管的機構實施聯動跟蹤和督導。通過多方聯動,中小商業銀行存在的風險隱患和案件信息都能最快速、最有效地被傳遞給監管部門,相關處理和督導要求也能最快速的傳達給相關銀行。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監會將進一步督促各級監部門和中小商業加大懲處和問責力度,落實案件與評級、市場準入挂鉤制度和“上追兩級”與“雙線問責”制度;重點關注高危機構、案件多發的機構和屢查屢犯的機構,實行案件通報、風險提示和誡勉談話制度;建立多方聯動監管機制,提高對各銀行分支機構的監管督導能力,切實減少案件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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