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天津市長戴相龍主持召開市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會議分析了天津市去年國內引資情況,就加大力度引進500強企業工作作出部署。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草案)》和《天津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行政規章;討論了《天津市信息化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天津常務副市長黃興國,副市長孫海麟、楊棟樑、崔津渡、陳質楓、只昇華、張俊芳,市政府秘書長何榮林出席會議。
戴相龍強調,進一步做好國內引資工作,是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措施。去年,天津市引進內資400多億元,超過引進外資總額,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特別是中央大企業集團和國內知名民營企業看好天津及濱海新區的發展前景,紛紛來津投資或增資擴産,為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增添了活力。日前,國內首只大型中資産業投資基金——渤海産業投資基金在津設立,為企業開闢了新的融資渠道。我們要牢牢把握天津良好的發展機遇,進一步擴大國內引資,大力引進中央大企業、500強企業和有實力的民營企業來津投資,提高引資的質量和水平,為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高水平的現代製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建設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物流中心,促進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會議認為,天津作為國內信息化發展較好的城市之一,必須順應信息化發展趨勢,鞏固近年來信息化工作成果,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法解決信息化發展中的現實問題。天津市制訂《天津市信息化條例(草案)》,主要從信息化規劃、信息化工程建設、信息技術推廣應用、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信息産業發展及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對天津市信息化的發展作了原則性規定,突出了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規範了信息化發展方向,為天津市信息化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和市政府《關於推進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草案)》,依法確定市和有關區縣新成立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法定依據,以解決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職責不清等問題。《規定(草案)》明確了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實施主體、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範圍,規範了調查取證、證據保存、實施處罰、採取強制措施等方面的程序,明確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銜接、配合與監督程序。
近年來,隨著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養老需求增長,由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機構日益增多。為適應社會多元參與養老服務的新形勢,促進各類養老機構健康有序發展,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辦法》從養老機構分級護理、膳食配置與公開、醫療保健服務、康復和文化體育活動、衛生消毒、夜間值班、收費公開、扶持優惠與監督等方面,對養老機構的行為進行了規範。(記者武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