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環境預警應急能力建設的通知》,要求將環境預警應急能力列入對地方政府的環保責任考核。
據介紹,廣東環境安全隱患不少,已進入環境事故多發期,全省有1.83萬家石油化工企業,其中相當部分沿江而建,對飲用水源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還有年排放危險廢物100噸以上的企業達6000家,放射源1.5萬枚。
為應對嚴峻的環境安全形勢,廣東省政府去年底通過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了科學保障。但是,廣東省環境預警應急能力不足成了制約預案有效落實的瓶頸。為此,《通知》要求,要儘快構建省、市、縣三級環境預警監控網絡,全面提高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預警、預測、監測、處置、後期評估和修復等方面的能力與水平。“十一五”期間要建成組織網絡化、管理程序化、技術規範化、方法標準化、監測自動化、質控系統化的環境監測管理體制,抓緊配置快速精確的便攜式環境預警應急儀器設備。建立環境預警應急能力建設責任制,並納入環保責任考核範圍。(記者 劉茜 通訊員 鐘奇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