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至9日,江蘇省政法工作會議在南京召開。江蘇省委書記李源潮到會講話,要求全省各級政法機關做和諧江蘇的建設者和保障者,為“全面達小康、建設新江蘇”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江蘇省長梁保華主持9日的會議並在會議結束時講話。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作工作報告。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佩佑、副省長張九漢、省政協副主席孫安華、省法院院長公丕祥、省檢察院檢察長周振華、省武警總隊總隊長孫玉義和省長助理黃明等出席會議。會上表彰了2006年度“社會治安安全市”、“社會治安安全縣(市、區)”、2006年度“法治江蘇合格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和2006年度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集體。林祥國代表江蘇省委、省政府與各省轄市和省綜治委成員單位簽訂了2007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李源潮在講話中充分肯定了2006年江蘇省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績。他説,“全面達小康、建設新江蘇”,平安和諧要進入新境界。政法機關既要做和諧江蘇的保障力量,又要做和諧江蘇的建設力量。要樹立正確的穩定觀,把促進公平正義、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作為政法機關的最大政績,實現全面、動態、可持續的和諧穩定。要全面發揮政法機關和諧社會建設者和保障者的職能作用,一手抓維護穩定、一手抓促進和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穩定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不穩定因素。
李源潮指出,要以嚴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重點,紮實推進法治江蘇建設。建設社會認可、人民滿意的法治江蘇,是江蘇省黨代會確定的明確目標。越是經濟社會發展快的時候,越是經濟社會發展快的地區,越是要依靠嚴格的法治來維護穩定、促進和諧、促進發展。要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人員素質,嚴格落實執法責任。深入開展向社會承諾活動,實施陽光執法工程,強化對執法行為的監督,促進各項法律法規得到嚴格執行,促進各項執法權在法律的軌道上規範高效運行。加大“法治江蘇合格縣(市、區)”創建力度,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要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體系,切實兌現江蘇省黨代會提出的對困難群眾“三有四保”的要求,確保訴訟困難的群眾得到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有理無錢的人一樣享有法律的公正。
李源潮指出,要進一步創建全國最安全地區。創平安不容易,保平安更艱巨,最安全地區需要持續創建、長久創建。要進一步完善“大調解”機制,增強息事寧人、定紛止爭的意識和能力,既注意解決眼前的矛盾糾紛,又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進一步加強“大防控”體系建設,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集中力量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必須從嚴打擊,決不手軟。要整合各種防控力量,提高科技防控水平,佈下對犯罪分子的天羅地網。
李源潮指出,要堅持嚴管政法隊伍不放鬆。以爭創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爭當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為目標,向“嚴”字要素質,向“嚴”字要形象,向“嚴”字要戰鬥力。要抓住人民群眾不滿意、容易發生問題的崗位和環節,進一步推進執法公開,加強執法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保證政法隊伍清正廉潔。要切實關心愛護政法幹警,特別是要解決好犧牲傷殘幹警的後顧之憂,形成幹壞事死傷受社會唾棄,幹好事傷亡受社會優撫的氛圍。各級黨委要增強全局觀念和政權意識,進一步健全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體制,健全政法隊伍的管理機制,健全政法機關的保障機制,不斷提高領導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梁保華在主持講話中指出,各級政法機關要樹立與新時期政法工作相適應的新理念,充分發揮和諧社會建設力量和保障力量的重要作用。要牢固樹立正確的穩定觀,一手抓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一手抓疏導和化解社會矛盾,把實現全面、動態、可持續的和諧穩定作為政法機關最重要的責任。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把維護公平正義、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作為政法機關的最大政績。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嚴格公正執法,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把執法為民的理念落實到政法工作的各個方面。要正確處理專政與民主、打擊與保護、管理與服務、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係,以更好的執法質量、更低的執法成本、更便捷的執法形式,為又好又快地推進“兩個率先”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權威的法治環境。
梁保華強調,要進一步抓好基層基礎建設。基層穩定,基礎穩固,則百姓安寧,社會安定。要把加強基層基礎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性、根本性任務,把平安江蘇建設的重點放在基層。堅持工作重心下移、政法警力下沉、經費物資保障向下傾斜,形成心往基層想、人往基層走、事為基層辦的導向,增添基層工作的活力。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從優待警、科技強警,努力建設一支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隊伍。要切實做好春節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讓全省人民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
林祥國在工作報告中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省各級政法部門要重點做好四個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進平安江蘇建設,建設不斷提高大調解、大防控機制水平,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穩定良好的社會環境;二是紮實開展法治江蘇建設,把握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兩項重點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三是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力求取得新的明顯進步,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發展根基;四是切實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高素質政法隊伍,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保障和建設力量。
南京市、無錫市、南通市、宿遷市、江蘇省司法廳、省經貿委等6個地區和部門作了大會交流發言。江蘇省委政法委委員、省綜治委委員、省級機關有關部門,各市、縣(市、區)黨委分管政法工作的負責同志,市政法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等出席了會議。 (沈偉正 沈崢嶸 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