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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糧食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2日   來源:糧食局網站

    根據中央紀委七次全會部署,結合糧食工作實際,現對2007年國家糧食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07年國家糧食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貫徹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具體意見,推進懲防體系建設。要全面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促進領導幹部作風進一步轉變。要突出重點,繼續抓好領導幹部的教育、監督和廉潔自律,繼續抓好大案要案的查處,繼續抓好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繼續抓好源頭治理,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緊密結合糧食流通工作改革發展的實際,深入開展糧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對糧食系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糧食系統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緊緊圍繞貫徹中央關於做好糧食工作和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的方針政策,在加強調控、保證供應、穩定價格、依法行政、服務“三農”、完善體制、創新機制等方面加強監督檢查,促進各項任務落實。要教育黨員幹部深刻認識又好又快發展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不斷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堅決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違背和諧社會建設要求的行為,確保政令暢通,維護中央權威,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保證國家糧食安全,保證糧食市場供求平衡和價格基本穩定。

    要把改進黨員幹部作風作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切入點,認真解決領導幹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堅持求真務實,勤儉節約。1、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格控制各種名目的節慶、達標評比活動;2、改進會風和文風,精簡會議和文件,認真執行會議、公務接待和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3、嚴肅處理搞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弄虛作假、虛報浮誇獲取榮譽和利益的行為;4、嚴格控制黨政機關修建樓堂館所,堅決制止奢侈浪費行為;5、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和進行高消費娛樂;6、堅決糾正以學習考察招商引資等名義公款旅遊特別是出國(境)旅遊的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要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二)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和黨紀國法教育,增強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自覺性

    糧食系統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黨中央關於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認真開展遵守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教育,促使黨員幹部嚴格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對黨忠誠,立場堅定,警惕境內外敵對勢力對我實施西化、分化的圖謀,抵制錯誤言論和傾向。做到講政治、講正氣,嚴守黨的秘密,不信謠,不傳謠。嚴肅查處對黨的決議和政策陽奉陰違、各行其是的行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繼續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廉潔自律教育,築牢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基礎。加強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表彰先進典型。推進廉政文化建設,開展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斷增強廉潔意識。

    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切實解決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1、對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商品房買賣置換中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置或以劣換優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以藉為名佔用他人住房、汽車的,以賭博或變相賭博等形式收錢斂財的,借委託他人投資證券或其他委託理財的名義獲取不正當利益的,為本人謀取預期的不正當利益或以各種方式為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要堅決清理糾正,並視情節作出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繼續嚴肅查處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問題。加強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申報登記,堅決糾正存在的問題。領導幹部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要嚴格教育和嚴格要求。決不允許對領導幹部的親屬搞特殊照顧,決不允許為他們謀取不正當利益提供任何方便。3、在地方各級領導班子集中換屆中,要教育引導糧食系統各級領導幹部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正確對待進退留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規範津貼補貼和駐京辦事機構專項清理工作。完善制度,嚴肅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超標準超編制配備使用小汽車、違規集資建房、違規超標準多佔住房等問題。

    (三)嚴肅黨的紀律,保持查處案件工作力度

    1、要重點查辦糧食系統黨員領導幹部濫用權力、貪污受賄、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利用人事權、審批權、行政執法權謀取私利的案件。2、嚴厲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在政府投資項目中虛假招標投標案件,在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改制中隱匿、私分、轉移、賤賣國有資産的案件。3、嚴肅查辦違反津貼補貼有關規定的案件。4、在中央和地方儲備糧購銷活動中弄虛作假套取費用補貼、侵吞國家糧款、私自倒賣庫存糧食非法牟利的案件,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

    認真剖析糧食系統違規違紀案件的新特點,完善規章制度,改進實際工作。進一步加強紀檢信訪舉報、案件檢查和審理工作,保障黨員權利。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及時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做到寬嚴相濟,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認真做好新形勢下紀檢監察部門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各項工作,健全組織協調機制和制度。

    繼續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認真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督促落實防範制度,不斷完善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四)加強行風建設,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糾正和治理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是糧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重點,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

    在糧食收購工作中,加強對糧食收購企業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按規定及時啟動最低價收購執行預案,廣泛宣傳最低價收購政策,公佈最低價收購糧食的委託收購庫點。督促企業積極掛牌收購,並做到政策、價格、等級、標準“四公開”,及時向農民結算售糧款,讓農民賣“明白糧”、“放心糧”。堅決查處不執行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拒收限收、壓級壓價等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

    在糧食銷售工作中,切實做好對軍供糧、退耕還林供糧、水庫移民供糧、救災供糧等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加大對糧食質量的監管力度,嚴防有毒有害糧食流入口糧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糧食市場監管,查處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剋扣數量、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糧油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規範糧食市場秩序,查處不按規定及時出庫或擅自動用國家臨時存儲糧等違規行為,確保市場供應不斷檔、不脫銷,穩定糧食市場和價格。

    在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改制中,規範企業改制行為,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加強監督檢查,對改制中未落實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安置措施的,及時予以糾正。做好職工群眾信訪舉報接待工作,堅持領導接待群眾制度,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繼續深入開展“放心糧油”進農村活動,構建農村“放心糧油”營銷網絡,提供訂單服務、信息服務、農技服務、購銷服務、兌換服務,貼近群眾,方便農民。辦好“行風熱線”,傾聽群眾意見,解決農民在糧食生産和流通中最關心的問題。要及時發現和總結宣傳基層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典型經驗,發揮示範作用。各級糧食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搞好行風評議和政風建設。

    (五)深化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推進治本抓源頭工作

    以制度建設為重點,繼續抓好各項改革。按照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施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切實加強對黨員的經常性監督,防止考察失真和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對行政審批的規範和監督。推進財政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收支兩條線”各項規定,繼續清理“小金庫”,嚴格公共資金、科技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推進領導幹部職務消費改革。切實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落實企業國有産權進場交易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和行業監督。

    (六)執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

    切實執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完善監督機制,促進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加強對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和函詢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健全領導班子議事規則。積極推進黨務公開,認真執行黨內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情況反映等制度。加強黨內監督。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廠務公開。完善儲備糧輪換、臨時存儲糧食銷售、代儲庫資格審批、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國家糧食檢驗機構推薦等工作的公開制度。

    加強國有糧食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規範工資、津貼補貼和職務消費行為,建立和完善有關制度。發揮職代會作用,切實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加強企業效能監察,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

    積極開展執法監察,加強對國家糧食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開展對《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合格、庫存安全。加強效能監察,健全行政效能投訴受理機制。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制和行政執法責任制。

    三、保證措施

    (一)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領導

    要認真組織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充分認識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領導幹部要按照胡錦濤總書記講話中提出的八個方面的要求,對照檢查找差距,認真解決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從糧食主管部門做起,糧食系統領導幹部要做表率,以身作則,切實改進作風,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髮揚求真務實的精神,聚精會神、心無旁騖地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切實解決糧食系統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心繫群眾,服務人民,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要牢記“兩個務必”,大力提倡勤儉節約的風氣,堅決反對鋪張浪費,堅決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要全面加強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幹部生活作風建設,大力倡導總書記提出的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努力做到為民、務實、清廉。黨組要加強對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領導,紀檢監察部門、機關黨委要協助黨組抓好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定期分析作風建設方面的情況和問題,研究改進作風的對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監督檢查。

    (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繼續堅持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作用。把反腐倡廉工作納入到業務工作和黨的建設的總體規劃中,黨政領導班子正職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負總責,重要工作和重大問題親自過問和部署。各級糧食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職責,協助黨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建立健全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信息反饋和情況通報等制度。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分解、督促和落實。堅持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把考核結果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發揮紀檢監察職能作用,緊緊圍繞貫徹中央重大決策和部署加強監督檢查,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三)加強糧食系統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

    糧食系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要按照胡錦濤總書記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繼續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既要秉公執紀,又要關心愛護黨員幹部,支持和保護他們改革創新實踐的積極性。紀檢監察幹部要清正廉潔,敢於碰硬,剛直不阿,始終保持謙虛謹慎的作風和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成為加強學習、真抓實幹、嚴格自律的模範。要認真研究糧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開拓創新。各級黨委要加強對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支持紀律檢查機關履行職責,重視加強紀律檢查幹部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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