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于近日制定了《200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動物疫病監測方案》和《200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兩個方案的實施,將有力促進各地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重大動物疫情預警預報能力,提高免疫密度,確保免疫效果,實現全年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目標。
監測方案明確了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要求以及國家監測與地方監測相結合、集中監測和日常監測相結合的原則,對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雞新城疫、家畜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血吸蟲病和狂犬病等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範圍、時間、數量、檢測方法及結果的處理與報告作了具體規定。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具體監測實施方案。要做好動物疫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及檢測技術培訓工作。
免疫方案明確了畜禽疫病的免疫要求,規定要對所有家禽進行禽流感強制免疫,存欄家禽有效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對豬、牛、羊等家畜進行O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所有牛、羊進行亞洲I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存欄家畜的有效免疫抗體合格率要達到70%以上;對所有豬實施豬瘟全面免疫,有效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對所有雞實施新城疫全面免疫,有效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對所有犬實施狂犬病全面免疫;對5年內發生過炭疽疫情地區的易感牲畜進行炭疽病免疫;對布魯氏菌病和豬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地區易感家畜進行免疫。
免疫方案對以上幾種主要動物疫病的免疫程序、免疫方法、疫苗使用、免疫時間、免疫效果評價等作了詳細規定。同時要求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對本區域家畜(禽)建立完整的防疫檔案,對每一個養殖戶畜(禽)存欄、出欄及免疫等情況必須有詳細記錄。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需要制定相應的免疫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