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目繁多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今後不能隨意組織開展了。2月8日召開的浙江省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控制、規範和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作出規定。
“開展必要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是一種表彰先進、鞭策後進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但一些地方和部門由於利益驅動等多種原因,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過多過濫的現象有所抬頭。”浙江省紀委副書記馬光明介紹,基層和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這次浙江省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範圍包括省政府各部門,各市、縣(市、區)政府及其部門舉辦的面向本系統、基層和企業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黨政部門共同主辦、政府部門具體操作的項目,也屬於清理範圍。各級政府部門的黨和工青婦組織舉辦的項目不列入清理範圍。
根據規定,凡可以撤銷的項目,堅決撤銷;可以合併的項目,一律予以合併;對推動工作有重要作用確需要保留的項目,必須説明具體理由。
對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不符合實際需要的項目,要求基層、企業、群眾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的項目,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濫發錢物的項目,一律予以撤銷。市級及市以下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確需保留的,要嚴格經過審核。清理期間,各地、各部門原則上不得舉辦新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各地、各部門開始全面調查核對當前實施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情況。整個清理工作將於今年6月底前結束,清理工作結束後,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予以公佈。(記者 袁艷 通訊員 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