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按照國務院領導的要求,日前,國家教育督導團和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向九省發出通知,定於3月初聯合組織督導檢查組,對九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通知指出,督導檢查的目的是通過督導檢查,了解中部地區新機制的落實情況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地方各級政府認真履行義務教育職責,建立起分項目、按比例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機制;指導中小學校規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督導檢查的內容按照《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督導工作的意見》的規定和要求。對省、市、縣政府督查的重點包括:省級政府統籌安排中央資金、統籌確定各級政府分擔責任、統籌制定改革政策措施情況;改革資金預算安排和落實到位情況,是否有挪用、擠佔、截留現象,是否有“擠出”現象;確保教師工資由縣統一按時足額發放情況,是否已採取具體措施,確保教師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收入水平;嚴格按照五部委通知要求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情況,採取了哪些治理亂收費的具體措施;建立監督檢查制度,開展監督檢查情況;政策宣傳情況,是否制定了宣傳方案,具體宣傳方式及其宣傳效果。對學校督查的重點包括:學校按要求編制預算,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情況;學校資金到位情況;春季開學後收費情況;學校運轉情況,公用經費是否不低於改革前水平,保證了正常運轉。
通知明確,本次督導檢查組每組5人,分別由教育部領導、副總督學和有關司局負責同志任組長,成員包括國家督學、財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和有關專家,每組另隨行1名記者。每個檢查組在一個省的檢查時間約5天左右。具體安排是聽取省政府關於新機制實施情況的彙報,彙報時請教育、財政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隨機抽查2個縣,聽取縣政府關於新機制實施情況的彙報,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座談會;每縣隨機抽查4所學校,包括縣城小學、初中各1所,農村小學、初中各1所。聽取校長彙報,召開財務人員、教師、學生座談會,查閱有關材料;督導檢查組向省政府反饋督導檢查意見。
通知還就各省根據檢查內容、重點和活動安排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