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防科工委召開軍工項目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了2007年度軍工項目監督檢查的三項重點內容:一是不遵守國家招投標有關法規的問題;二是截留、挪用和亂開支國家建設資金的問題;三是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內容的問題。
具體檢查內容如下:
一、項目申報及項目法人責任制落實情況。項目申報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虛報項目或違反項目管理程序的行為;是否建立項目法人責任制。
二、投資概算的執行情況。是否調整或改變建設目標或建設綱領;是否改變建設地址或增加購地面積;是否調增或調減重大設備;是否改變重大設備和主要單體建築用途。
三、項目進度情況。項目進度是否符合有關文件批復的要求,調增建設週期是否按規定報批。
四、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情況。招投標是否按照批復或核準的方案執行;是否存在不依法組織招標行為;是否擅自改變招標範圍或招標方式;有無在招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現象;合同的簽訂、執行等是否規範。
五、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配套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建設資金是否專賬核算、專款專用;有無擠佔、挪用項目建設資金問題;有無通過關聯交易騙取國家建設資金問題。
六、項目質量管理及監理情況。軍工項目的質量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關要求;監理工作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程序,執行中是否存在問題。
七、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是否嚴格執行相關財務規章制度,是否按規定開支。
八、與建設項目和科研項目有關的其他情況。(國防科工委新聞宣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