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在2月27日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説,從去年一年的情況看,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取得非常好的效果,改革資金落實到位及時,2006年各級財政共安排361億元資金,用於免除學雜費、補助公用經費、維修改造校舍、發放免費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等。
據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06年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取得了以下成效:
切實減輕了農民的教育負擔。免學雜費這一項,西部地區平均每個小學生減負140元,初中生減負180元;如果是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小學生平均減負210元,初中生減負320元;而既享受免費教科書,又享受生活費補助的貧困寄宿生,小學生平均減負510元,初中生減負620元。
從制度上保障了農村孩子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上學難、上學貴問題基本上得到解決。據初步統計,西部地區約有20萬名輟學的孩子返回校園。小學畢業生升學率由2005年的98.4%上升至2006年的100%,這在我國歷史上尚屬首次。
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的保障水平有了提高,改革地區學校運轉正常。實行新機制前,農村中小學運轉經費主要靠收取雜費,財政撥款很少,全國有近1/3的縣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是“零撥款”。實行新機制後,西部所有的農村學校都拿到了政府撥付的公用經費,保障了學校的正常運轉,一些貧困地區農村學校的經費成倍增加。
教育亂收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改革以來,各地嚴格規範收費行為,亂收費明顯減少。絕大部分學校除了代收課本費和寄宿生住宿費外,其他方面都是“零收費”,不少地方出現了教育收費“零投訴”。
促進了依法治教,提高政府和學校管理水平。新機制從制度層面強化了政府對義務教育的責任,將學校的一切收支納入政府預算管理,推動了政府部門職能的轉變,促進了學校科學管理、民主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