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從北京市教委獲悉,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擬在本市各級各類學校選拔25名志願者,赴美開展為期1年的漢語教學。志願者在美期間每人每月1000美元的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申請人應具備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身心健康;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熱愛教學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本科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學位;為小學、中學、大專院校以及合法註冊的民辦學校的在職教師,並具有三年以上教學工作經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以上水平,或託福、雅思考試成績優秀;普通話水平在二級甲等以上等條件。綜合大學教育係及師範學院畢業生、有汽車駕駛執照、文體特長者優先考慮。申請者可于即日起至3月15日向有關部門申請。
服務年限為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單位同意,經國家漢辦批准後可適當延長。派出單位應為漢語教師志願者保留國內相關待遇,其在外服務期間的國內工齡連續計算,工資以外的其他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