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全國兩會順利召開,凈化長途治安環境,北京公交警方聯合北京周邊8個城市的公交警方,從3月1日開始開展為期20天的“藍盾”行動。據公交總隊副總隊長張振賓介紹,這次聯合打擊的協作模式以2006年7月25日三十家公安機關簽署的《打擊長途客運刑事犯罪工作協作協議》為契機,在全國首次啟動多家公安機關的兩會保衛協作機制,以此進一步加強多省市多家公安機關的協作機制,為公安機關打擊整治提供有力保障。
八城多警協作 形成環京護城河
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聯合天津公交分局、石家莊公交分局、保定公交分局、張家口公交分局、承德公交分局、唐山公交分局、太原城管分局和大同公交分局,建立起打擊進京長途車犯罪的協作機制,形成一條警方的“環京護城河”。
據了解,天津、石家莊、保定、張家口、承德、唐山、太原和大同既是進京人員的主要源頭地,又是進出京長途車的主要途經地。專項行動期間,北京警方和這些城市的警方聯合起來,通過相互交換警情信息和案件資源的信息平臺,以實現各市公安機關對長途客運刑事案件和嫌疑人信息的串並、各地發案形勢和警情的研判,以及網上協助異地打擊等工作的開展。
專項打擊行動期間,北京警方將聯合周邊8城市嚴把長途車進京關。加強長途車站、長途線路的巡邏、盤查工作。進京的長途客運車將經過3道檢查關卡:在當地的長途車站發車時,當地警方將對車輛和乘客進行逐一登記;在進京的行駛途中,可能會遇到警方進行重點盤查;到達北京的長途車站後,北京警方將有重點地對可疑人可疑物進行盤查。
據公交總隊案件偵查大隊劉隊長介紹,警方還將選擇不同的時間在長途沿線臨時設卡,抽查進出京車輛。警方選擇設卡盤查的線路有兩種,一是發案較高的線路,如時有侵財案件發生的102、103、107國道等;二是客流量較高的京石高速、京津塘高速等。
此外,警方還將督導長途運輸公司、運營車組加強對乘車旅客的驗票制度,一旦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通報警方。
“藍盾”行動三日效果顯著
3月5日上午,來到位於河北保定的長途汽車站,保定長途汽車站派出所張所長介紹説,每天發往北京的長途車有近120車次,運送進京旅客5000余人,根據“藍盾”行動總體部署,保定公交警方制定了“三崗兩登記”工作措施。
張所長首先來到候車大廳,此時大廳裏雖已擠滿了等車的乘客,但秩序十分井然,所有的乘客將攜帶的行李依次放入安檢儀進行檢查,一名攜帶藍色旅行袋的乘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果然在對旅行袋作進一步檢查時,從包裏查獲了一把約一尺長的刀具,隨後這名乘客被民警帶到站區內的值班室。張所長説,這是第一道安全檢查崗,這幾天的檢查中查到最多的就是攜帶的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品,還有些攜帶鞭炮的乘客也被查出。第二道檢查崗位於大廳的左側,一台電腦用來查驗身份證信息,開展網上追逃比對工作。張所長説,核實一張身份證信息只需十秒鐘的時間,這為乘客乘坐長途車進京提供了安全保證。第三道崗就是專門有民警對將要發車的乘客及行李進行再次檢查,長途車內的行李艙及行李架是檢查的重點。
按照“藍盾”行動工作部署,所謂的“兩登記”是指長途場站執行進京車輛及人員登記制度,所有進京長途車的車次、發車時間及司售人員的情況都登記在冊;同時對乘坐長途車進京的每一名乘客的信息都將逐一登記。
下午,公交總隊案件偵查大隊劉隊長來到六里橋公交樞紐,據劉隊長介紹,“藍盾”行動開展三日以來,北京公交民警通過網上信息平臺與周邊公安機關保持信息渠道暢通,通過這個信息共享平臺每天定時將進京車次及人員及時匯總,有利於及時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為兩會安全召開保駕護航。
《打擊長途客運刑事犯罪工作協作協議》相關鏈結:2006年7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組織召開了五省市30家公安局參加的長途工作會議,會上五省市公安機關簽署了《打擊長途客運刑事犯罪工作協作協議》,將聯手配合打擊長途汽車上刑事犯罪活動。以確保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順利召開,為群眾出行營造良好的長途治安環境。
隨著公共交通行業的迅速發展,首都長途汽車客運業已形成通往河北、天津、東北、內蒙古、山西、浙江、上海、河南、福建等省市的放射狀交通網絡,乘坐長途汽車出行的旅客逐年增多,長途汽車已成為人民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與此同時,省際長途客運汽車上的違法犯罪活動也呈現出新特點、新類型和新規律。
為進一步完善長效的區域協作機制,建立網上公共警情信息共享平臺,對區域性犯罪活動開展根源性打擊。《打擊長途客運刑事犯罪工作協作協議》明確了建立相互交換警情信息和案件資源的信息平臺,通過信息平臺實現各省市公安機關對長途客運刑事案件信息和嫌疑人信息的串並、各地發案形勢和警情的研判,以及網上協助異地打擊等工作的有效開展。協議還明確了由各省市公安機關共同承擔協作區內打擊長途車上刑事犯罪的責任,從有利於案件偵辦和打擊犯罪的目的出發,確保能夠及時發現犯罪活動、統一開展堵截、追捕、偵破工作,從而形成合力。同時,充分發揮省市間打擊犯罪的互動作用,在實現警情信息資源高度共享的基礎上,在前期偵查工作中,即由犯罪嫌疑人的原籍公安機關先期介入,做好對嫌疑人背景的調查了解,必要時甚至可以直接參與案件偵辦工作,為辦案機關提供有力支持,切實提高對地域性犯罪團夥的打擊處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