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印發了《關於在重大項目實施中加強創新人才培養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是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精神制定的,其宗旨是通過重大項目的實施,培養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各類人才,重點包括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戰略科學家,高級工程技術人才、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高級專家等尖子人才,從而加強我國創新人才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實現從技術突破的單一目標向科技持續創新能力提高的綜合目標轉變。
《辦法》規定,重大項目主要指重大專項、國家科技計劃中的重大項目,中央財政資助的重大工程項目和産業化項目以及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的項目。在這些項目的組織實施過程中,科技部將根據國家發展目標制定重大項目創新人才培養規劃。根據不同項目特點,對不同類型的創新人才進行重點培養。其中,重大基礎研究項目和戰略高技術研究項目應重點培養戰略科學家、學術帶頭人以及創新團隊等;重大應用研究、産業化和工程項目應重點培養産學研結合方面的創新人才和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辦法》要求對三類人才和團隊優先支持,並提出了量化要求。一是優先支持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合理的研究團隊承擔項目課題研究,促進創新團隊的形成。研究團隊中,45歲以下青年研究人員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二是優先支持不同學科、不同領域、不同機構的研究人員聯合承擔項目課題研究,培養跨學科、跨領域的複合型人才。該類項目課題在項目課題總量中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三是優先支持年齡在45歲以下(含45歲)青年研究人員主持重大項目課題研究,促進青年高級專家的成長。重大項目課題負責人中,45歲以下青年研究人員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
為了保證創新人才的培養,《辦法》還明確要求各個重大項目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及其所管理的重大項目的特點,將創新人才培養相關內容納入其重大項目管理辦法。同時指定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課題承擔單位負有監督和管理創新人才培養計劃進行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