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水電建設規模龐大,一些建設單位在水土保持方案批准之前即開始“三通一平”工程,造成大規模水土流失的情況,水利部發出《關於加強水電建設項目“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強化對水電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監管。
通知要求,在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准之前,開展“三通一平”前期準備工作的建設單位應在動土建設前編制“三通一平”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經批准後同“三通一平”工程同時實施,有效控制建設過程中的水土流失。通知明確,中央和省級立項的水電建設項目,其“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餘的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但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的程序和要求不變。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加強“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技術論證和現場查勘工作,確保“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質量。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未經審批的,一律不得動土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