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印發《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大綱》、《全科醫師骨幹培訓大綱》、《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大綱》,以指導社區衛生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的開展。
《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大綱》提出,通過培訓使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臨床類別執業醫師掌握全科醫學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全科醫療的診療思維模式,提高其對社區常見健康問題和疾病的防治能力,具有為人民健康服務的職業道德,能夠運用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以維護和促進健康為目標,向個人、家庭、社區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達到全科醫師崗位基本要求。
《全科醫師骨幹培訓大綱》要求,遵循以全科醫學的基本理論為指導,社區衛生需求為導向,實踐、思考、學習為方法,培養全科醫師的綜合服務能力為目標,通過較為系統的全科醫學及相關理論、臨床和社區實踐技能培訓,培養高年資醫師熱愛、忠誠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精神,掌握全科醫療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其對社區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鑒別診斷、轉診、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具有一定的社區衛生服務組織管理能力,達到全科醫師骨幹的基本要求,成為社區衛生服務隊伍中的業務骨幹人才。
《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大綱》要求,通過培訓使社區護士逐步轉變服務理念,掌握社區護理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具備向個人、家庭和社區提供綜合性、連續性、協調性和高情感性護理服務的基本技能,從而達到社區護士崗位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