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政府加大對非法煤礦整頓治理力度的有關規定,省電力公司于4月3日設立200萬元煤礦安全供電社會監督專項獎勵基金,公開向社會各界有獎徵集有關供電單位和個人向非法煤礦供電的線索,經調查屬實後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
來自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的消息説,2006年以前,山西省非法煤礦事故佔全省煤礦事故的75%;2006年,非法煤礦事故率下降到24%。這説明非法煤礦非法生産的現象依然存在。省電力公司積極配合省政府煤礦安全生産整頓治理有關規定,針對三類煤礦進行供用電管理。一是對合法煤礦,千方百計確保其安全穩定供電,同時加強日常管理。二是政府確定為限制性生産的煤礦,實行限量供電,所供電力只用於礦井保安負荷需要,不供生産負荷。三是對省政府明令關停的礦井堅決果斷停止供電。今後如果發生向非法煤礦供電的事件,無論煤礦是否發生事故,一經查實,其直接責任人、供電所所長(營業站站長)解除勞動合同,支公司經理和分管副經理就地免職,同時嚴肅追究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經理以及其他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楊玨 祁文運 陳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