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個別地區違法採礦行為有所抬頭,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整頓和規範礦産開發秩序工作不能放鬆,對各類違法行為要組織力量嚴肅查處,切實鞏固整頓工作成果,進一步做好重點礦區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強調,要加強動態巡查,嚴密監控礦産開發秩序。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保持高壓態勢,嚴密監控礦産開發秩序動向。對各類礦産違法違規行為,做到發現一起,及時查處一起。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動態巡查制度,按照任務到礦、責任到人的要求,對所有礦區都要明確監管的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巡查。要著力維護重點礦區、重要礦種的開發秩序。對非法採礦等違法違規行為有可能出現反彈的地區,要實施重點監控。
通知指出,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的要求和關閉礦山工作的安排,密切配合安全監管、環保等有關部門,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破壞環境、污染嚴重的礦山企業,切實做到“三不留一毀閉”,並及時依法吊(注)銷採礦許可證。對關閉礦山,各地要按照工作程序,由電力部門及時切斷電源,公安部門及時清繳爆炸物品,防止死灰復燃。
通知要求嚴格執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各類礦産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對2006年“三查”中發現的問題,已經立案的,要加快案件處理進度;對新發現的重大違法案件,要公開查處並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對多次實施非法採礦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依法從嚴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凡是整改不到位的,仍存在死角或經整頓後又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反彈,造成嚴重影響的地區,國土資源部將予以通報批評,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吳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