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部發佈了《全國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2006—2010年)》。《規劃》提出,到2010年,全國將有4000萬農戶用上沼氣,達到適宜農戶的30%左右;全國規模化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總數達4700處左右,達到適宜畜禽養殖場總數的39%左右。
據了解,“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加快建設農村戶用沼氣、規模化養殖廠大中型沼氣工程和農村沼氣服務體系,新建農村戶用沼氣2300萬戶,規模化養殖廠大中型沼氣工程4000處。戶用沼氣重點建設在適宜發展沼氣的退耕還林還草地區、糧食主産區、水庫庫區,同時大力支持畜牧業主産區、南水北調沿線等重點水源保護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以及血吸蟲病、地氟病疫區開展沼氣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重點建設在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
《全國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的實施,將産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預計全國有4000萬農戶用上沼氣後,每年可産生約154億立方米的沼氣,相當於替代2420萬噸標準煤的能源消耗和1.4億畝林地的年蓄積量。沼氣農戶使用沼渣、沼液可減少20%以上的農藥和化肥施用量,每年為農戶節約燃料費、電費、化肥和農藥等直接支出約500元。而全國4000萬戶沼氣不僅可為農民年增收節支200億元,還在轉變農民傳統生活方式、改進村容村貌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農業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把農村沼氣建設作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為農民辦實事的重要舉措來抓。同時,要增加投入,加快沼氣新技術推廣,加強沼氣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項目管理,推進農村沼氣又好又快發展。
據悉,2003年至2006年,國家安排55億元國債資金,在4.8萬個村建設了573萬戶沼氣,安排9385萬元建設了98處大中型沼氣工程。在國債項目的帶動下,農村沼氣由示範推廣進入加快普及階段,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局面,四川、河南、湖北等十多個省出臺了加快農村沼氣發展的決定或意見,山西晉城、河南洛陽和週口、湖北恩施等地(市)將農村沼氣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把手”工程。據統計,2006年各地安排支持農村沼氣建設的財政資金超過15億元,其中,山西、黑龍江、湖北、湖南、廣西、雲南、貴州等7個省的省級財政投入超過8000萬元。“十五”期間,全國新增戶用沼氣959萬戶,新增數量是1979—2000年累計新增數量的5.1倍。截至2006年底,全國農村戶用沼氣達到2260萬戶左右,適宜農戶普及率達到15%。(梁寶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