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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新加坡機場對旅客手提物採取新限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8日   來源:外交部網站

    5月8日新加坡機場將採取新的機場保安措施,對離境及轉機旅客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噴霧劑以及膠狀物作出嚴格限制(托運行李不受此限)。 新措施要求:

    一、旅客手提攜帶的所有液體、噴物劑及膠狀物,必須分別儲存在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中,並裝入容量1公升、可重復使用的密封透明塑料袋內。每名旅客限帶一袋。

    二、飛行途中所需份量的自用藥物、特別膳食及嬰兒食品(如奶乳、粥、果汁和奶粉)不在限制之列,但旅客必須證明確有此需要(如攜帶醫生證明)。

    外交部領事司和駐新加坡使館提醒有關中國公民注意嚴格遵守上述規定,以免引起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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