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部門信息
 
公安部等督促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落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6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公安部、財政部在京聯合召開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落實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標準落實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今年年底落實到位。會議總結了兩年來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落實工作情況,進一步部署督促標準落實工作。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劉德和財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廖曉軍在會上講話。

    劉德在講話中指出,2007年是各地標準落實到位的最後一年,也是關鍵性的一年。各地一定要深刻認識標準落實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抓住機遇,紮實工作,確保完成今年標準落實到位的工作目標。各地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標準落實措施。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切實加強對標準落實工作的領導,及時聽取工作彙報,親自參與研究,親自向黨委、政府彙報,親自出面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在落實標準時,要按照標準編制年初預算,不得將一次性大型裝備經費、基本建設經費、人員經費等納入公用經費範圍,確保標準落實質量。他強調,各地要積極採取措施,獎勵先進,鞭策後進,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各地在工作中必須突出重點,加強指導,督促標準落實,尤其要狠抓目前標準落實滯後的重點地區。各省級公安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重點縣區的督導,對標準落實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一味強調困難的地方,要派駐專門督導組,加強檢查督促、幫助工作。

    廖曉軍在講話中強調,落實標準是加強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需要財政部門、公安機關共同配合。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完善機制,強化管理,推動標準落實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於財政確有困難、標準難以落實的縣市,所在省、地級財政要劃分責任,建立和完善專項轉移支付機制,保證標準落實。

    據悉,為了進一步推動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落實,財政部、公安部決定,從2007年中央財政補助地方公安專項經費中,拿出10億元對2006年已經達到標準的縣級公安機關給予重點獎勵,對2006年尚未達到標準但公用經費實際增長較快的縣級公安機關給予適當獎勵,對那些既沒有達到標準,公用經費又沒有明顯增長的縣級公安機關不予獎勵。(張耀宇)

    相關閱讀:近七成縣級公安機關經費保障達標

    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出臺以來,各級公安機關和財政部門把標準落實工作作為建立和完善公安經費保障機制、提高公安經費保障能力、事關公安機關全局的重點工作,加大力度,採取措施,積極推動保障標準的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

    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全國有1864個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全部落實到位,佔全國2694個縣級公安機關的69.2%;308個縣落實標準80%至99%,佔11.4%。遼寧、福建、四川全省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按標準落實到位,甘肅97%以上的縣級公安機關標準落實到位,湖北、河南、江西、重慶、天津等省、直轄市90%以上的縣級公安機關標準落實到位。

    通過標準落實,進一步提高了公安經費保障能力,促進了公安職能作用的發揮。據統計,去年全國縣級公安機關經費支出為713.4億元,比2005年增加98.4億元,增長16%,其中公用經費為233.7億元,比2005年增加23.9億元,增長了11.4%,公安經費困難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同時,公用經費保障正在向規範化邁進,促進了公安機關公正文明執法。據調查,2006年全國已有1167個縣級公安機關年初按標準安排了預算,一些公安機關實現了經費支出與罰沒收入脫鉤,濫收濫罰等行為得到了遏制。此外,強化了保障責任,促進了公安隊伍建設。各地黨委、政府和財政等有關部門按標准保障公安機關經費,使公安機關領導的精力更加集中,公安民警的工作積極性明顯提高,違法違紀行為逐步減少,公安隊伍建設取得了新的進步。

    各地進一步加大對公安經費保障的支持,其支持力度是公安歷史上少有的。中央財政在原有轉移支付八億多元的基礎上,2004年新增補助經費12億元,2005年新增24億元,2006年新增32億元。省級財政對公安機關的經費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張耀宇)

 
 
 相關鏈結
· 甘肅省印發省提高鄉鎮公用經費標準補助辦法
· 吉林制定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分類保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