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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指出:要把保障和諧作為政法工作更高境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8日   來源:文匯報

    上海市委書記習近平在26日和27日到政法系統進行調研。習近平指出,上海正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各級政法部門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始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更好地承擔起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致力於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27日下午和26日上午,習近平和市委副書記劉雲耕,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吳志明,在市高院院長滕一龍,市檢察院檢察長吳光裕、黨組書記蔡旭敏等分別陪同下,來到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國家安全局開展調研,並親切慰問政法工作人員。

    習近平在與大家座談時指出,構建和諧社會,給政法機關賦予更大責任、提出更高要求。政法機關要轉變觀念、調整思路、改變方式,把保障和諧作為政法工作的更高境界,著眼于社會穩定,著眼于社會和諧,增強定紛止爭的意識和能力。要充分發揮政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切實加大化解社會矛盾工作力度,有效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堅決打擊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促進社會和諧。

    習近平指出,“法之不公,國必衰亡”,司法公正是政法機關的“生命線”,要牢固樹立“執法公正、一心為民”的理念。“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政法機關的公信力和司法權威要靠嚴格執法、熱情服務、主持公道、伸張正義來贏得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要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要確保執法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切實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為發展創造良好、寬鬆的環境。要不斷完善司法體制機制,落實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政法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依法監督,依程序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習近平指出,要切實加強基層基礎政法和維穩工作。如何使社會發展更加“有序”、疏導矛盾更加“有效”,處置問題更加“有力”,基礎在於基層工作。要抓好基層、打好基礎、固好基本,不斷探索完善向基層傾斜的政策措施,配強區縣、街道幹部,保證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到底,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為全市的大局穩定提供堅實的支撐。

    習近平指出,要“嚴”字當頭,抓好政法隊伍建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使政法隊伍始終做到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加強執法幹警的廉潔自律,堅決防止各種形式的執法不公和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發生,堅決杜絕濫用職權、執法違法。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支持政法部門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在政法部門正確實施;要認真落實維穩工作責任制,調動全社會積極性,增強維穩工作合力。各級政法部門要自覺服從黨的領導,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捍衛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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