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7個世界知識産權日來臨之際,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於確定知識産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其中專門對知識産權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問題加以明確。據此,知識産權權利人最高可獲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據介紹,法院將根據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價值、當地的社會經濟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知識産權權利人可以單獨就精神損害賠償提起訴訟,也可以與財産權利損害賠償一併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