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地方政務
 
湖南要求省屬煤礦負責人30%的年薪與安全挂鉤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2日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轉發省煤炭工業局意見,要求切實加強省屬煤礦安全生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安全形勢穩定好轉。通知要求堅決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力爭今年省屬煤礦事故比上年有較大幅度下降。
  
  通知要求,煤礦企業必須按照《安全生産法》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産目標管理考核制度,企業負責人年薪中,與安全挂鉤的份額佔結構工資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0%。
  
  煤礦企業負責人要深入礦井,靠前指揮。通知規定,省煤業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裁、黨委書記)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3次;分管安全、生産、技術、規劃的負責人每月下井不少於6次。每班至少有一名礦級管理人員帶班下井。
  
  通知強調,各級政府要依法加大監管力度,督促職能部門嚴格依法行政,嚴格規範煤礦企業的生産行為。對發生各類事故的企業,除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外,還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責任事故的礦長,吊銷其《礦長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5年內不得再發證;對因發生特大或者特別重大責任事故,受到撤職(免職)以上處分的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吊銷(登出)其《礦長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3年內不得再發證。
 
 
 相關鏈結
· 趙鐵錘出席煤礦整頓關閉《專題電視片》審片會
· 山西集中3個月治理煤礦隱患 5類煤礦發現即關閉
· 山西省政府召開會議 部署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
· 我國煤礦安全科技攻關工作已經取得多項研究成果
· 新疆年內將關閉81處小煤礦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