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日前公佈了該校今年免費師範生的招生簡章,該校規定如免費師範生違約,不僅需要退還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還將一次性交納相當於免費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還有權公佈違約學生的不誠信記錄。
作為今年開展免費師範生教育的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之一的北師大,今年將有13個專業計劃從中西部14個省份直接招收450名免費師範生,此外,入學後還將從非師範專業學生中擇優選拔600人進入師範專業,使免費師範生達到1050人。該校直接通過高考選拔的師範生將在提前批次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後通過資格復審及面試,所簽署的《師範生免費教育協議書》正式生效。師範生在校四年學習期間,享受免費教育,免繳學費、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此外,免費師範生還可享受學校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
該校規定,免費師範畢業生畢業後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被視為違約,應一次性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未滿十年且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也被視為違約,在離開教育崗位之日,按不足服務年限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北師大免費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如果出現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者和經指定醫院確認因身體原因不宜從事教師職業者,將被終止協議,不再享受免費教育。在校學習期間如因觸犯刑律或違反校紀被開除學籍或自動放棄北師大學籍的免費師範生將被解除協議,還需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
北師大有關負責人表示,《師範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將被存入學生個人檔案。如果免費師範畢業生違約,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有權要求其退還已享受的全部或部分免費教育費用並交納相應違約金,同時有權公佈其不誠信記錄。(記者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