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三次填報四次徵詢
●細化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次設置
●本科一批B類外地院校實行降分政策
●改進高職秋季招生辦法
●完善高考志願確認辦法
●調整部分院校專業批次
天津市高招辦在天津市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中將繼續加大服務力度,在堅持以往好的做法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批次和志願設置,完善招生錄取辦法,加大宣傳諮詢服務力度,採取多項措施惠及考生。
高考志願實行三次填報、四次徵詢的辦法。為提高本科三批志願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今年實行本科三批單獨填報志願的辦法。考生可以填報3次志願,即本科二批以上、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參加4次志願徵詢,即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此舉使考生的錄取機會大大增加,志願針對性更強,院校錄取新生的報到率也會大大提高。
細化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次設置。由於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次院校所數多、計劃量大,為增加考生錄取機會,今年將在津招生的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職院校分別細分為A、B兩個階段,A階段為坐落在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城市的院校,B階段為其他院校。錄取時A階段院校先錄取,B階段院校後錄取。
本科一批B類外地院校實行降分政策。今年普通高考,考生在本科一批B類第一志願報考外地高校,如所報考的高校在本科一批線上生源不足時,經高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改進高職招生錄取辦法。市高招辦將繼續組織天津市高職院校的補錄工作,並將補錄辦法和日程安排提前向社會公示。同時,改進高職兩階段錄取辦法。第一階段為順序志願錄取,招生院校在錄取控制分數範圍內,根據考生志願和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招生院校在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後尚有計劃未完成的,全市將餘缺計劃向社會公佈。符合一定分數範圍的未被錄取考生,自主到區縣報名點報名。院校按照公佈的錄取規則實施網上錄取。
加大對考生考前應考和填報志願的培訓和指導。通過多種載體和多種形式,完善宣傳諮詢網絡,實施分類指導,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繼續實行《天津市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爭議裁決辦法》、《天津市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爭議裁決辦法》兩個裁決辦法。進一步規範裁決程序,為考生提供合法、便捷的仲裁渠道。
完善高考志願確認辦法。今年高考將全部採用計算機錄入的方式採集高考志願信息,增強志願採集的準確性,完善志願確認辦法,降低考生填報志願失誤而影響錄取的風險。
調整部分院校和專業批次。今年,華中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兩所高校的師範類專業將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市屬院校所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原來的本科三批調整到本科二批B階段錄取。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批次由去年的本科一批調整為提前批次。 (記者 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