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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項高考偶發事件處理辦法寫進監考員手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30日   來源:北京日報

    “考生忘帶准考證”、“試卷出現異常”、“考生搶先答題”、“考生暈場”……這些高考考場偶發事件發生後應該如何處理?今年北京市高考監考人員早有準備,21項考場偶發事件以及處理方法已被寫入今年的高考監考員手冊中。

    記者從市考試院編制的《監考員手冊》中了解到,今年高考,如果考生忘帶或遺失“准考證”,監考人員將先驗證考生相貌,如果與准考證存根照片相符,則可先安排考生進場考試,並要求考生下一科考試時將“准考證”帶來,考點主考則應掌握無“准考證”進場應考考生的具體情況,並上報區縣考試機構。今年高考,監考人員還被要求考前適當準備墨水及答題用筆,以應對考試中個別考生考試用具發生意外的偶發事件。考生在考試期間如果發生暈場、疾病情況,監考員應立即通報考點主考,考點主考指揮和監督就地治療或就近醫院治療。此外,如果試卷髮現異常,無法調換,監考員可向考點主考申請動用備用試卷,並記錄所耽誤的考試時間。

    據了解,考試中發現代考;考生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考生將規定外的物品帶入考場;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或者結束信號發出後答題的考生;考生抄襲、偷看、傳遞、夾帶等舞弊行為;未經允許擅自離開考場等都將被如實記入《違規考生登記表》。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今年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都將接受培訓,提高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防範、識別及處置能力,未經培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崗。(記者 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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