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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 加強執法 中國知識産權保護成績斐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5日   來源:商務部網站

    當前,保護知識産權已經成為中國的一項國家戰略。胡錦濤主席強調:“加強知識産權制度建設,大力提高知識産權創造、管理、保護、運用能力,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範市場秩序和建立誠信社會的迫切需要,是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擴大對外開放、實現互利共贏的迫切需要。”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最近幾年,中國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成績斐然。

    一、知識産權法律體系日臻完善

    經過短短二十多年的發展,中國建立健全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規、政府部門規章和司法解釋等多種形式在內的知識産權法律法規體系。除《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章等專門法律外,《刑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其他法律也包括了保護知識産權的章節和條款。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程序性法律規定了知識産權權利人維護合法權益的途徑和程序。國務院及相關政府部門頒布了大量保護知識産權的行政法規和規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若干關於執行知識産權法律的司法解釋。

    在幾十年的發展中,中國知識産權法律體系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適應中國國情。改革開放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催生了中國的知識産權法律,這一法律體系隨著作為“發展中大國”的中國的不斷發展而得以日趨完善。溫家寶總理指出:“保護知識産權,不僅是樹立我國國際信用、擴大國際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勵國內自主創新的需要。保護知識産權,就是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就是鼓勵科技創新。”完善的知識産權法律制度有利地促進了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具有較強的國際性。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良好的知識産權制度需要相互借鑒。中國知識産權立法起步晚,但在其發展過程中,充分借鑒了國際公約、條約規定和其他國家在知識産權保護立法方面的先進經驗。

    (三)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定》(TRIPS)等知識産權國際條約的規定。在制定知識産權法律過程中,中國十分注意與已加入的國際條約相銜接,履行國際義務。特別是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過程中,中國嚴格遵循TRIPS的有關規定,對國內知識産權立法進行了修改和完善,擴大了權利保護的範圍,增強了對權利人的保護力度,使中國的知識産權保護法律同TRIPS的規定完全一致。

    (四)在發展中不斷完善。結合世界知識産權發展的趨勢,滿足國內建設創新性國家的需求,中國不斷地研究制定知識産權保護的新法律。2006年,國務院頒布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高檢、公安、版權、工商、海關公佈了加速行政執法向刑事執法移送的4個規定;商務部等部門頒布了展會保護知識産權的規定;高法、高檢發文明確了錄音錄像製品知識産權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根據《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産權行動計劃》,中國2007年要制訂、修訂14個涉及商標、版權、專利和海關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出臺7個知識産權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

    二、知識産權執法力度不斷加強

    在世貿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定》(TRIPS協定)等國際公約、條約框架內,結合具體國情,中國實行了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並行運作”的知識産權保護模式。為加強對知識産權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國家成立了保護知識産權工作組,形成了上下統一協調、相關部門依法齊抓共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知識産權執法格局,既有效保護了權利人的權益,也履行了保護知識産權的國際義務。

    中國知識産權執法力度不斷強化,溫家寶總理提出“中國保護知識産權像鋼鐵一樣硬,而不像豆腐一樣軟”。2006年,為方便權利人維權,中國在全國50個大中城市建立了綜合性的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開通了“12312”服務熱線。知識産權執法部門先後開展了“陽光行動”、“藍天展會行動”、“山鷹二號行動”、“反盜版百日行動”等7個專項打擊行動,成效顯著。各地行政部門查處各類商標違法案件50534件, 受理版權案件10559件,結案10344件,受理專利糾紛案件1270件,處理結案973件。全國海關共查獲各類進出口侵權貨物案件2473件,涉及侵權貨物數量近2億件,案值超過2億元人民幣。全國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産權民事一審案件各1.4萬件。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産權民事二審案件2686件和2652件。新收再審案件42件,審結42件。在知識産權的刑事司法保護方面,共審結涉及知識産侵權的刑事案件2277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3508人,其中有罪判決3507人。

    2007年4月1日,國家保護知識産權工作組頒布的《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産權行動計劃》,包括立法、執法等10個方面的內容,276項具體措施。中國知識産權執法力度將不斷加強,各種侵權違法行為都將受到無情地打擊。

    三、知識産權國際合作不斷深入

    在不斷完善國內法律體系建設的同時,從上世紀80年代起,中國相繼參加了一些主要的知識産權保護國際公約、條約和協定。自1980年中國加入《建立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公約》起至今,中國先後加入或簽署了《保護工業産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貿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定》等16個知識産權條約。

    中國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國際植物新品種聯盟(UPOV)、亞太經合組織(APEC)、亞歐會議(ASEM)等國際組織的國際知識産權制度的改革和國際知識産權問題的談判,並不斷加強雙邊知識産權合作。中美、中歐分別成立了知識産權工作組,定期舉行會議。中國與日本、韓國、東盟、德國、英國、奧地利、西班牙、瑞士、俄羅斯、澳大利亞、新西蘭、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建立了知識産權交流機制,並不斷得到加強。

    應該指出的是,世貿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定》(TRIPS協定)是經過多年談判形成的一攬子成果,該協定中對知識産權保護的要求充分考慮了各國,包括發展中國家的實際狀況和發展水平,充分考慮了權利與義務之間的平衡,已經得到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認可和支持。中國是發展中國家,雖然在知識産權保護方面面臨著許多困難,但並未因此而放緩加強保護的步伐,在二十多年的時間裏,中國在立法、執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滿足了TRIPS協定提出的較高要求,這已經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

    知識産權保護是一個全球性問題,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均面臨提高自身保護知識産權工作水平的嚴峻挑戰,合作應當是國際知識産權保護的主旋律。中國政府有決心通過艱苦細緻的工作和長期不懈的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中國願意以積極的態度同世界各國和國際組織加強知識産權領域的廣泛合作,共同努力,為推動世界範圍內尊重知識,崇尚科學,保護知識産權良好制度和氛圍的形成,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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