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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在全國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現場會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5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緊緊依靠地方各級黨委政府
深入開展堅決打好煤礦整頓關閉攻堅戰
李 毅 中
(2007年6月5日)

同志們:

    這次現場會,是在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向縱深推進,全國煤礦安全生産呈現總體穩定、趨向好轉的發展態勢,但形勢依然嚴峻的情況下召開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落實國辦82號文件和部際聯席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回顧總結前一階段的工作,交流推廣內蒙古自治區以及各地整頓關閉、規範資源整合、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分析形勢任務,安排部署下一階段深化攻堅重點工作;繼續緊緊依靠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調動上下各方積極性,在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加大力度、加快進度,採取更加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完成三個階段的整頓關閉任務,抓緊解決小煤礦這一“重災區”問題,堅決奪取今年煤礦安全生産的較好成績,推動實現全國安全生産狀況的穩定好轉。

    會議結束時鐵錘同志還要講,我先講四個方面的意見:

    一、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初步探索和積累了經驗

    2005年二季度,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煤礦為重點進行了安全生産法執法檢查。李鐵映副委員長在執法檢查報告中指出,我國小煤礦數量過多,非法違法嚴重,事故多發,已經成為煤礦安全生産的重災區;建議國務院對小煤礦進行全面整治,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解決小煤礦問題。國務院辦公廳8月22日下發了《關於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部署在全國範圍開展煤礦整頓關閉攻堅戰。隨後國務院又頒布了《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規範了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程序、礦井關閉具體標準和責任追究辦法等,把整頓關閉工作納入依法進行的軌道。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對煤礦整頓關閉和瓦斯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非常關注。在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上,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體學習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十屆全國人大四次和五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2006年度全國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等多種場合,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都強調安全生産的極端重要性,強調煤礦安全是重中之重,要求採取得力措施,堅決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針對一些地方整頓關閉工作不落實,小煤礦繼續非法違法生産造成重特大事故,錦濤總書記、家寶總理和黨中央、國務院其他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落實基層政府的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加大整頓關閉力度。國務院批准建立了煤礦整頓關閉部際協調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在第一階段工作結束後,國辦及時轉發了安監總局等12部委局的意見(即國辦82號文),把關閉對象從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延伸到破壞資源、污染環境、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等16種礦井,不失時機地把整頓關閉攻堅戰推向深入。

    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責任制,出臺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逐級抓好落實。在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整頓關閉和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取得了進展,見到初步成效。第一階段(2005年下半年-2006年4月)全國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煤礦5931處,取締非法採礦點1萬多處次;第二階段(原定2006年5月-2007年上半年)計劃關閉16種類型煤礦2652處,目前已關閉到位2740處。2006年全國煤礦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比上年分別下降10.9%和 20.1%,10人以上事故分別下降32.8%和57.2%,百萬噸死亡率2.041、下降27.4%。小煤礦安全狀況有所改善,2006年鄉鎮煤礦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3.3%和21.8%,10人以上事故分別下降46.8%和61.4%,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9.8%。今年1-5月,全國煤礦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1.7%和14%,百萬噸死亡率1.641,同比下降19.7%。但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上升7.7%和13.3%,特別是3月中下旬以來,部分省市出現反彈,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2起、死亡61人,形勢依然嚴峻。

    在近兩年來的煤礦整頓關閉攻堅戰中,我們突出抓了以下6個方面的工作:

    (一)認真謀劃廣泛發動,把整頓關閉擺上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我們提出和實施了“整頓關閉、整合技改、管理強礦”三步走戰略,明確了階段性目標任務,制定了方案措施。各地通過各種方法途徑,把國務院《特別規定》和國辦《緊急通知》兩個重要文件,迅速傳達貫徹到産煤縣鄉和煤礦。在《人民日報》和地方報紙上分批公告了礦井關閉名單,接受監督。組織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進行集中報道和跟蹤報道,及時反映整頓關閉工作進展情況,總結交流經驗,發現解決問題。所有這些,都為整頓關閉工作的順利進行奠定了思想基礎,創造了有利的輿論氛圍。

    各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地方黨政負責同志主動站到了第一線,親自動手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領導多次深入各盟市、旗縣和重點礦區指導督促,從實際出發調整計劃、自我加壓,整頓關閉時間由三年變為一年半;關閉煤礦數量由312處增加到810處,關閉率達73%。包頭市、烏海市瓦斯災害嚴重的小煤礦全部關閉。鄂爾多斯市把煤礦整頓關閉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結合起來,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佈局,規劃開展了三年攻堅活動,紮實有效地把工作向前推進。山西省政府決定從2005年9月開始,用三年時間在全省實施打擊非法違法煤礦、整頓關閉、資源整合淘汰落後“三大戰役”;最近又加大力度,對資源整合等煤礦進行重點清查,除國家規定的16種礦井之外,對不符合地方政策要求的相關煤礦實行“五關閉、六整頓”,停産整頓不達標的也要關閉。

    (二)分解指標任務,強化各級責任,逐級抓好落實。各産煤省(區、市)成立了領導小組,層層落實整頓關閉責任。吉林從省政府相關部門到市、縣政府,逐級簽定了整頓關閉煤礦目標責任狀,規定了獎勵和處罰標準,把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下去。河南省從省直廳局抽調近200人,分市包乾,逐礦落實;鄭州市黨政主要領導和組織部門出面與産煤縣區負責同志談話,當面交代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工作任務。湖北省恩施市巴東縣抽調專人組成整頓關閉工作“專班”,對決定關閉的煤礦緊盯死守,關閉不到位不收兵,該縣應關閉的25處煤礦沒有一處明關暗開、私自生産,關閉之後沒有一處死灰復燃。

    (三)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由國家安監總局、煤礦安監局會同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工商總局、電監會、全國總工會等11部門組成的煤礦整頓關閉部際聯席會議,先後3次召開會議,針對整頓關閉工作中出現的明停暗開、只停不關,以“整合”和改擴建為名拖延逃避關閉,基建礦井監管不力,小煤礦邊關邊建等新情況、新問題,研究採取了一系列對策措施,聯合下發了12個規範性文件,組織開展了9次重點檢查和專項督查。各地也都建立了整頓關閉工作協調機制,建立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相關方面共同參與的煤礦安全聯合執法機制。黑龍江省充分發揮安委會辦公室的作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吊銷關閉礦井的各種證照,2006年以來開展4次聯合執法行動。江西省由政法委牽頭,會同省法院、檢察院和省政府相關部門,聯合製定了《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開採煤礦的暫行規定》。

    (四)規範煤炭資源整合,嚴格控制煤礦新建項目。河南省較早探索提出了煤炭資源整合、以整合促進關閉的思路,確定了“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企業協商、互利互惠、依法行政”的整合工作原則,堅持先關閉、後整合,列入整合對象的煤礦規範進入技改程序,注意兼顧各方面的合法利益。通過整合,全省小煤礦數量由1569處減少到567處,實現了“治亂、治散、治本”相結合。四川省嚴格資源整合程序,組織專家對各市(州)上報的整合方案進行預審,相關部門聯合審查批准,省政府批復後組織實施。廣西自治區本著一個礦區只能設一個採礦主體的原則,鼓勵優勢骨幹煤礦企業採取收購、兼併、聯合等方式,對有資源開採價值的小煤礦進行整合。

    為控制小煤礦盲目發展,山東省規定對設計能力低於45萬噸的新開辦煤礦企業,一律不予審批;對開採0.5米及以下極薄煤層的,不再審批。四川省“十一五”期間一律停止審批核準年産30萬噸以下的煤礦新建項目;已批准核準的立即停止建設,符合資源整合條件的可納入整合範圍,具備獨立擴能條件的進行擴能,對既不能整合又不具備擴能條件的列入第二階段關閉。

    (五)研究制定經濟政策,發揮政策的扶持和導向作用。各地在合法礦井關閉經濟補償、礦區産業結構調整、人員轉産等方面,研究採取了一些切實有效的扶持政策。北京市對煤礦關閉後收入減少的房山、門頭溝兩區予以財政補貼,安排4400萬元支持煤礦關閉後發展種植、養殖、旅遊、農副産品加工等替代産業,解決了礦區勞動力就業問題。重慶市對證照齊全的關閉礦井,依據核定能力予以25-50萬元的經濟補償,證照不全的缺一個證減補5萬元。遼寧省對採礦許可證未到期的關閉礦井,及時退還剩餘資源量採礦權價款和安全風險抵押金。福建省龍岩市新羅區對關閉礦井,按每萬噸生産能力不低於30萬元的標准予以補貼。安徽省宣城市廣德縣規定煤礦自願轉産的,縣政府在招商引資、證照申辦、土地使用、信貸擔保等方面予以全力支持。山東省臨沂市採取變賣關閉煤礦現有資産、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托底的辦法,解決人員安置問題。這些政策措施,保證了關井任務的順利完成,有效防範解決了由於煤礦關閉而可能造成的一些社會性問題。下一步工作中,希望各地繼續從實際需要出發,採取更多、更加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六)加強改進對小煤礦的安全監管,探索建立長效機制。總局、煤監局會同有關部門,就小煤礦安全生産基礎管理、煤礦井下定員、礦井生産能力核定、瓦斯監測監控和區域聯網等,相繼下發了指導意見,做出了明確規定。山東省在2000年全省已取消村辦、個體辦礦的基礎上,近兩年一些重點産煤市縣又採取資産轉讓、股份制改造和核心企業控股等方式,將鄉鎮煤礦改造成為市縣企業;市縣政府向煤礦派駐安全監管站,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監管;章丘等市縣煤礦礦長普遍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四川省成都市建立了縣級部門負責人聯絡産煤鄉鎮、縣鄉幹部駐礦包礦、鄉鎮煤管員異地任職、礦長和安全員縣鄉統一管理等制度,在鄉鎮煤礦全面實行安全保證金、全員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通過産權重組、礦權轉讓、合作經營、開採承包等方式,與國內大型煤炭企業合作,大力推進機械化、正規化開採,帶動提高小煤礦安全管理和生産力發展水平。

    在一個時期來的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工作中,大家把國家的部署、上級的要求與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出實招、求實效、真抓實幹,在實踐中探索創造了許多好的經驗和有效做法。這次會議印發了28個單位的材料,內蒙古自治區和鄂爾多斯市等單位將在會上做經驗介紹,還將實地參觀鄂爾多斯市的一些整合技改礦井和關閉礦井。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借鑒。

    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工作的階段性成績,是我們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方面與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共同努力的結果。特別是各個重點産煤市、縣以及鄉鎮基層政府的同志們,堅定地貫徹執行國務院煤礦整頓關閉決策和上級指示,面對各種現實問題和來自各方面的巨大壓力,不動搖,不退縮,不怕受委屈,不計個人得失,盡心盡力、任勞任怨,用實際行動展現了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全國30個重點産煤市、100個重點産煤縣的分管負責同志出席了這次會議。借此機會,我代表國家安全生産監管總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謝;並通過在座諸位,向在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中做出了貢獻的所有基層政府工作人員,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安全監管監察機構,以及重點煤礦企業的同志,致以誠摯的謝意和親切的慰問。

    二、認清形勢任務,堅定深化整頓關閉攻堅的意志

    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進展不平衡,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不小的差距,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三月中下旬以來,一些地方小煤礦非法違法抬頭,一些已經關閉的小煤礦死灰復燃,出現事故反彈。

    從全國來看,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一些同志思想認識有差距,存在著鬆勁厭戰等情緒。一些同志對整頓關閉的必要性認識不足,或者口頭上贊同,但思想上並沒有真正搞通,顧慮較多,有的態度消極、工作比較被動,個別的甚至懷疑抵觸,“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同志對三年解決小煤礦問題缺乏信心,對關閉16種類型煤礦,特別是證照齊全、但屬於落後生産能力的小煤礦感到底氣不足,等待觀望、動作遲緩,該關不關或停而不關,以至釀成重特大事故。還有一些同志缺乏深化攻堅的緊迫感,滿足於已取得的成績,盲目樂觀、鬆懈厭戰情緒有所滋生。

    二是一些地方關閉礦井關而不死、監管不力,存在死灰復燃現象。一些地方關閉礦井沒有嚴格執行國務院《特別規定》明確的五條標準,關而不死、後患嚴重。年初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對10個重點省市的專項督查發現,列入第一批關閉名單、理應在2006年4月底關閉到位的礦井,以及第二批中按規定應當在2006年底關閉到位的3萬噸及其以下的瓦斯突出、水患嚴重礦井,有的只是對井口做了簡單的封堵處理,地面生産運輸設施都沒有拆除,事實上處在暫時停産狀態,隨時可以恢復生産。由於經濟持續快速增長,能源消耗居高不下,煤炭市場需求旺盛、價格高企,一些已關閉和停産整頓小煤礦違法冒險、擅自恢復生産。一個時期由此所造成的重特大事故,各地都不乏其例。一些地方監管不嚴、懲處不力,無證非法採礦屢禁不絕。

    三是一些地方資源整合不規範,以整合和改擴建為名拖延逃避關閉。一些地方以資産整合代替資源整合,將兩個以上資源範圍互不搭界、甚至非同一礦區的小礦,勉強拼湊成為一個大礦,一證多井、多套生産系統,小煤礦名稱由“礦”變“井”,換湯不換藥,繼續非法違法。有的整合範圍寬泛無邊,借整合之機為應關閉的小煤礦留後路、開便門。某些産煤市地公告的第二批關閉名單中,半數以上的關閉礦井(最高達96%)納入整合對象;一些地方沒有堅持“先關閉、後整合”原則,納入整合對象的礦井沒有立即停止生産、吊銷或暫扣證照,沒有正規進入技改程序;一些煤礦整合標準低下,有的整合礦井繼續採用落後的不合規的開採生産方式,整合後形成了更大的隱患。

    四是新建項目把關不嚴,小煤礦邊關邊建。一些地區在建礦井規模偏小、數量偏大,形成小煤礦一邊關閉一邊新建、數量居高不下的不正常現象。目前全國共有在建和改擴建礦井3955處,3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佔82.9%,其中3萬噸及以下的有562處。西南地區一些地方現有新建和改擴建礦井平均單井能力僅為7萬噸。按照國家發改委制定發佈的規劃,到2010年全國小煤礦要降到1萬處左右。算大帳:整頓關閉攻堅戰開始時全國小煤礦生産礦井約有23000處,到2007年底可望關閉10000余處,尚有12000余處,加上新建和改擴建就是15000處。由此看來,“十一五”期間煤炭産業結構調整優化任務仍然很艱巨。

    五是監管不到位,小煤礦安全生産狀況尚未從根本上得到改善。一些地方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和行業管理的關係尚未理順,許多産煤鄉鎮目前沒有專門的安全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監管力度有層層衰減的現象。一些地方聯合執法機制尚未建立健全,在對小煤礦的安全管理以及資源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勞動用工管理諸多方面,都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基層反映較多的煤礦“六證”,確實存在著頒發和管理不規範、證照之間銜接不夠,以及煤礦辦證難、持證率低等問題。一些工作人員和監管人員工作不實、執法不嚴,對小煤礦非法違法行為,或者沒有及時發現,或者發現了而沒有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失之於寬、失之於軟,釀成嚴重後果。在不少地方,小煤礦生産力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低下、非法違法嚴重、安全管理混亂、傷亡事故多發的情況,沒有得到扭轉。有些小煤礦隱患十分嚴重,是重大事故危險源。今年以來,一些地方的小煤礦相繼發生瓦斯爆炸、突出和透水等重特大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慘痛損失。以上這些,都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小煤礦問題由來已久、積弊已深,整頓關閉是一場需要付出極大努力的硬仗苦仗。我們既要看到成績,增強攻堅克難的信心;更要看到問題和差距,認清潛伏的危機,保持清醒頭腦,增強深化攻堅的緊迫感。

    今年3月20日,我們召開了煤礦整頓關閉工作部際聯席會第三次會議,明確了今年的工作目標:一是在鞏固前兩個階段整頓關閉成果的基礎上,將第三階段的時限提前到2007年底,今年關井數量增加到4000處,力爭提前完成原定到2008年上半年完成的累計關閉礦井1萬處的目標任務(約佔小煤礦總數的44%)。二是基本完成煤炭資源整合。資源整合方案要按程序批准、下達和啟動,所有被整合礦井都要規範進入技術改造程序,煤礦新建項目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積極推進管理強礦。國有重點煤礦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創建本質安全型企業;小煤礦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安全基礎管理。為保證整頓關閉攻堅戰的深入進行,第三次部際協調會議同時決定,在強化聯席會議的職能作用、加大聯合執法力度、開展專項督查、公告關井名單和通報關閉進度、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經濟政策、規範煤炭資源整合、控制煤礦新建項目、嚴格礦井能力核定、規範證照審批管理、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抓好監控系統聯網和煤礦供用電安全、打擊非法違法生産行為、宣傳煤礦整頓關閉政策、以及特殊問題個案處理等方面,採取14項保障措施。

    上述目標,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國務院確定的煤礦安全生産兩個階段性目標,體現了我們提出的“三步走”戰略,順應了廣大人民群眾要求儘快解決小煤礦問題的迫切願望,也符合當前整頓關閉工作的實際情況,因而是積極的、切實可行的。14項保障措施,反映了當前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中迫切需要解決的一系列實際問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已轉發到各地,希望認真貫徹落實。

    從現在起到年底,是深化煤礦整頓關閉攻堅戰的又一關鍵時段。這一仗至關重要。打贏了這一仗,一些産煤地區長期存在的小煤礦失序混亂狀況就有望得到初步治理,為建立比較規範的煤炭開採秩序創造了條件;就可以從源頭上防範和減少煤礦事故,逐步掌握煤礦安全生産的主動權;就能夠使煤炭工業的整體素質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推動煤炭工業的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我們一定要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國辦82號文件的要求和第三次部際協調會議的部署,緊緊依靠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防止和克服鬆勁厭戰情緒,繼續保持旺盛鬥志,保持高壓和進攻態勢,連續作戰、縱深攻堅,堅決完成今年的整頓關閉任務,為“三年解決小煤礦問題”奠定比較可靠的基礎。

    三、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採取切實措施深化整頓關閉攻堅戰

    地方各級政府是安全生産的監管主體,也是組織實施煤礦整頓關閉的責任主體。各地要繼續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納入經濟運行和社會管理,繼續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全力向前推進。

    (一)提高認識、強化責任,立即組織實施第三階段礦井關閉攻堅。各級幹部特別是市、縣、鄉鎮負責同志的思想認識,對深化整頓關閉攻堅戰有著決定性作用。前一段工作能夠取得較好成效,正是由於各級領導認識明確、態度堅決。下一步,希望大家繼續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關於安全生産的重要講話,自覺從代表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指導原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的重要性,認清關閉16種煤礦對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調整優化地方産業結構、促進地方經濟長遠健康發展的積極意義。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煤礦隱患四伏,是吞噬生命的陷阱。為了礦工的生命安全,必須堅決關閉。“以人為本”必須首先以人的生命為本,任何時候都必須把礦工的生命放在首位。各地的經驗還表明,整頓關閉與發展地方經濟並非對立關係,恰恰相反,通過關閉小礦,可以促使礦産等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提高了資源利用率和經濟效益;關閉小煤礦不僅從源頭上減少了煤礦事故,也有效地保護了我們賴以生存發展的資源和環境,還有助於催生發展替代産業,調整優化地方經濟結構。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保一方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就不能聽任小煤礦盲目無序、氾濫成災、事故頻發,就要堅決關閉那些不符合安全生産要求、破壞資源環境的小煤礦,就要堅決淘汰不符合産業政策的落後生産能力。非法採礦點必須堅決取締;嚴重威脅安全生産的3萬噸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水災和瓦斯災害嚴重礦井,必須立即關閉;國辦82號文件規定的16種煤礦,必須對號入座,全部列入關閉之列。早關快關、爭取主動,關實關死、不留後患。任何猶豫拖延都是不應該的、不允許的。

    各地要在排查摸底、搞清楚本地區16種煤礦現狀的基礎上,抓緊研究提出、儘快上報第三階段的礦井關閉名單,本月之內要在《人民日報》和地方主流媒體上公告。要把礦井關閉指標任務分解落實到縣、鄉,建立責任制,納入政府和幹部政績,加強監督檢查,認真抓好落實。要學習推廣先進單位的經驗,建立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激勵約束機制,厲行考核獎懲,確保按時、按標準完成整頓關閉任務。

    (二)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切實加強改進執法監管工作。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方面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符合國情和行政、司法等資源配置現狀,是推動煤礦整頓關閉、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有效方式。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協調,更好地發揮政府相關部門和公檢法、紀檢監察等機關的作用,形成合力,提高整頓關閉工作效率和監管執法的實效性。對地方政府決定關閉的煤礦,要按照《特別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由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察、國土資源、工商、公安、電力、環保等部門聯合執法,及時吊銷其所有證照,停止供電和火工品;並封閉填實井筒、平整場地、恢復地貌,妥善遣散安置從業人員。

    改進證照管理。總局、煤監局正在抓緊與相關部門溝通協商,將儘快就改進煤礦證照管理髮放提出具體意見。力求理順各方面的關係,規範頒證程序、標準和時限,簡化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的頒證手續,解決部分地區採礦許可證有效期過短問題,建立健全煤礦“六證”頒發管理銜接機制,加強對相關仲介機構的監管,提高評審評價等工作質量和頒證效率,使合法煤礦能夠持證生産、安心生産。

    落實監管職責。在目前煤礦安全生産監管監察體制下,有關各方要加強協調配合,揚長避短,切實履行好職責。2006年7月,國務院將幾項與安全生産密切相關的煤炭行業管理職責,由國家發改委劃轉到國家安監總局和煤監局。大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煤礦安全監管和部分行業管理得到了加強。目前各地機構設置、職責分工不盡一致。各省(區市)安監局、煤炭工業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局要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按照省(區市)政府的安排,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和煤炭行業管理,做好與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的配合,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安全執法能力。

    繼續探索落實鄉鎮政府煤礦安全監管權責。推廣四川、山西、陜西等地的經驗和做法,鼓勵各地適應艱巨繁重的基層安全生産工作任務,把安全監管機構延伸到鄉鎮,並建立精幹高效的執法隊伍。採取分級監管、授權執法等方式,賦予鄉鎮對煤礦進行行政處罰、停産整頓和建議關閉等必要權力,改變鄉鎮政府有責無權、監管乏力的現狀。

    (三)規範煤炭資源整合,嚴格新建項目審批管理。堅決糾正以整合拖延代替關閉的現象和不正確做法。關閉礦井中資源確有開採價值的礦井,必須經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國土資源、煤炭行業管理、安全監管部門聯合審查決定,並通過一定方式向社會公眾告知、接受監督。嚴格執行安監總局等11部委局《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規範煤炭資源整合的若干意見》規定的整合程序:納入整合的礦井必須先關閉、暫時收繳各類證照、立即停止生産;整合必須以大整小、以優整劣;整合要規範進入技改程序;整合後的礦井必須是一套生産系統,達到規定的産量規模,採用先進合規的技術工藝和設備。凡違反有關規定,借整合之名行拖延逃避關閉之實的,要立即糾正;問題嚴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國家發改委已將“十一五”期末規劃保留的小煤礦數量和産量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省(區、市)。各地一是要依據國家規劃目標,加大關閉力度,擴大關井數量。二是要把住新建小煤礦的審批關,國家發改委已明確規定“十一五”期間,各地一律停止30萬噸以下小煤礦的審批;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嚴格安全核準,達不到安全生産標準的一律不準建設、在建的要停止施工。三是提高煤礦市場準入門檻。等到小煤礦建成投産之後再關閉,不僅難度很大,而且也是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國家和地方都要抓緊研究煤炭完全成本政策,提高資源、土地、環境、安全、技術、人工等方面的成本標準,提高煤炭産業準入門檻。並要依此建立小煤礦正常退出機制,在集中開展整頓關閉攻堅戰之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也要依法關閉淘汰、退出市場。

    (四)加大監管監察力度,鞏固發展整頓關閉成果。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積極負責地做好工作。對依照國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應當關閉的礦井,要向地方政府提出關閉建議;對已經公告關閉的礦井,要督促煤礦所在縣鄉政府派出專門人員緊盯死守,防止關閉之前突擊生産;對責令停産整頓的礦井,不得擅自恢復生産;對列入資源整合對象的礦井,要監督其遵守整合程序,不得邊整合邊生産;對技改礦井和新建礦井,必須遵守建設項目規定,不得邊施工邊開採;對已經關閉的礦井,要定期復查、巡迴檢查,嚴防死灰復燃;對非法開採的採煤窩點,要會同有關部門,發現一處、打擊取締一處。要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協調,落實第三次部際協調會議確定的14項保障措施。

    要加大事故查處力度,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刑法》修正案(六)和高法、高檢關於辦理危害礦山安全生産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釋》,國務院《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煤礦事故,嚴格責任追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要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瞞報、逃匿行為要堅決查清、迅速追捕,對移交司法機關的要依法嚴肅處理。事故處理和判決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五)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提高小煤礦安全生産水平。7部委局最近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小煤礦安全生産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就建立健全小煤礦安全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小煤礦技術管理、現場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勞動組織和用工管理等,提出了規範性要求。《指導意見》具有部門規章性質,是小煤礦安全生産基礎管理必須遵循的法律規範,是“管理強礦”的指導性文件,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各地要把《指導意見》送達各個小煤礦,組織煤礦負責任人和經營管理人員學習,向礦工宣講。所有小煤礦都必須嚴格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遵章守法,建章立制,合規生産。通過認真貫徹實施《指導意見》,儘快扭轉不少小煤礦忽視安全管理、甚至不講安全管理的混亂狀況。要注意發現總結小煤礦加強科學管理、採用先進技術裝備、維護礦工利益、保障安全生産的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總局、煤監局通過調研交流,將在三季度召開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現場會。

    四、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堅決防範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

    5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部署在煤礦等重點行業領域以及近年來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安委會辦公室相繼下發4個文件,對煤礦、礦山、危化品、建築施工等工礦商貿企業,交通運輸、農機、漁業、水利企業和人員密集場所,中央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以及地方政府的相關工作提出了指導意見,明確了企業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

    這次專項行動意義重要。大量事實表明,對包括煤礦整頓關閉在內的安全生産工作成效,不能盲目高估;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不能掉以輕心。事故源於隱患,隱患不除、事故未已。安全生産必須堅持預防為主。排查治理隱患,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始終是安全生産的主體性和第一位的工作。這次專項行動,既是安全生産“落實年”、“攻堅年”的具體措施,也是為十七大勝利召開創造穩定好轉安全生産環境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既是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反彈的斷然措施,也是綜合治理、標本兼治,提高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監管能力,建立長效機制之策;既是一項集中開展的活動,也是一項需要持續努力、常抓不懈的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這次專項行動時間有限、涉及面廣,要做到“四個結合”:即與深化煤礦安全兩個攻堅戰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相結合,企業排查治理與檢查落實政府安全生産工作相結合,與落實安全生産各項治本之策、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與推動安全生産科技進步、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相結合;突出“四個重點”:即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隱患,力求取得較好實際效果。

    煤礦安全是全國安全生産的重中之重,也是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首要行業。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國辦《通知》和安委辦的《指導意見》,真正吃透精神,掌握要領。《指導意見》列舉的煤礦企業排查治理的重點內容,都建立在對近年來煤礦重特大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都是血的教訓所換來的。根治一處隱患,才有可能減少一次事故;只有扎紮實實抓好隱患排查治理,才能逐步改善本地區煤礦安全狀況、提高本單位安全防範能力。

    要把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與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緊密結合起來,對照國務院《特別規定》第八條列舉的15種隱患,安委辦《指導意見》提出的煤礦企業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以及工礦商貿企業的共性問題,認真進行排查治理。及時發現、緊緊抓住事故教訓和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隱患,影響制約本地區、本單位安全狀況穩定好轉的突出問題,加大整改治理力度。

    (一)國有大礦:要深刻吸取今年以來遼寧撫順、貴州水城、四川芙蓉、湖南湘煤、甘肅窯街、河北峰峰和邯鄲等國有重點煤礦發生的一系列瓦斯爆炸、突出和透水等特大事故教訓,對瓦斯治理、礦井通風、水害防治、機電管理、建設項目等方面的情況,以及超強度、超能力和超定員組織生産問題,進行認真排查。尤其要注意抓死角,抓薄弱環節,抓系統缺陷的整改。災害嚴重、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根治的礦井,必須壓産減人、停産整頓直至依法關閉。要認真貫徹7部委局《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對企業基礎管理各項工作進行認真對照檢查。繼續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加快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

    (二)小煤礦:小煤礦事故集中發生在證照不全非法違法生産礦井,“三超”嚴重、勞動組織管理混亂的礦井,非正規開採生産、以掘代採、超層越界礦井,通風管理混亂、無風微風冒險作業的礦井,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不健全甚至形同虛設的礦井,違法違規現象嚴重的新建和改擴建礦井等。為此小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要抓住當前影響安全生産的一些極度危險、十分突出,引發事故、造成傷亡的重大隱患,立即停産整改、限期整改。小煤礦隱患排查不認真、治理不合格的,要依法關閉。

    (三)産煤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辦《通知》的要求,這次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不僅要查企業,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同時也要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監管工作情況,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産和非法經營的情況,推動政府安全監管責任主體落實到位。各産煤市、縣政府應予以高度重視,要在指導督促煤礦搞好排查治理的同時,對政府相關工作特別是打擊“三非”情況、已發生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國家和地方確定的安全生産各項治本之策的落實情況等,認真進行檢查。存在問題和差距的,要及時整改。要以這次專項行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改進地方各級政府對煤礦安全和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

    按照安排,6-7月為企業自查自改階段;7-8月為地方政府督促檢查階段,從省到鄉鎮,都要對轄區內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情況進行檢查;8月下旬到9月中旬,由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對相關省(區、市)進行督查;第四季度各單位要組織“回頭看”,再檢查,再落實。

    目前各地已按照國辦《通知》和安委辦《指導意見》,制定了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到煤礦和各類企業。總局和煤監局在6月4日召開的視頻會議上再次做出了動員部署。大家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認真抓好落實。各省級安監局要發揮好安委辦的作用,協助政府組織好專項行動,抓好直接監管的行業;煤炭工業局和煤監局要通力合作,做好各類煤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廣大職工的作用,開展一場群眾性排查治理隱患活動,動員煤礦從業人員人人找隱患、查問題,人人為加強安全生産出謀劃策。通過排查治理,有效防範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總量,為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創造一個穩定好轉的安全生産環境。

    同志們,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産事關重大、任重道遠。攻堅戰越是深入,矛盾和問題越多,困難和壓力越大。當前以及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裏,小煤礦非法違法和事故反彈的可能性始終存在。我們必須認清嚴峻形勢,保持高度警覺,強化攻堅意志,警鐘長鳴、警示高懸,居安思危、言危求進,持續努力、紮實工作。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好打贏煤礦整頓關閉攻堅戰,推動實現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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