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豬肉有效供給,保證廣大市民食肉安全,按照國家農業部和工商總局相關通知精神,天津市畜牧、工商等部門積極行動,採取有力措施,把發展生豬生産作為保持市場穩定的重點,同時建立和健全豬肉市場準入制度。連日來,執法人員深入天津各大農貿市場、超市、批發市場,嚴厲查處銷售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的違法行為。從6月起,天津市全面啟動産銷信息每日反饋制度,以及時掌握畜産品生産和銷售環節變化情況。
生豬産品價格目前出現一定程度上漲,為確保豬肉等副食産品供應,天津從生産環節入手,出臺相關政策及措施調動廣大農民養豬積極性,鼓勵龍頭企業與中小企業簽訂訂單生産合同,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大力推進標準化規模飼養,扶持養殖場發展,對小規模散養戶加強引導,提高其標準化飼養水平。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加強産地檢疫、屠宰檢疫,公路檢查站24小時值班,對外埠進入天津的動物及其産品開闢專用通道,嚴防疫病傳入。此外,以檢疫準入為核心,對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嚴格執行不合格豬肉市場清退制度,並責令經營者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營業執照。豬肉銷售實行“場廠挂鉤”,要求從事豬肉銷售的市場、超市等必須從合法規範的生豬屠宰企業進貨,非法屠宰的生豬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從事豬肉批發、零售經營的集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與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訂責任書,確保銷售者從合法正規渠道進貨。 (記者 張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