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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200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9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安全順利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即將陸續展開。為確保2007年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公正、公開、規範、有序,教育部日前就今年招生錄取工作做出部署。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全面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陽光工程是高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制度。各省(區、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和高等學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工作規定和“六公開”、“六不準”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完善招生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及時、準確地向考生公開、公示或提供查詢有關錄取政策、錄取狀態、錄取結果等信息。各省級招辦須在招生信息網絡平臺上公示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享受政策性鼓勵加分或照顧加分錄取的考生名單,及高等學校錄取的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名單。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應嚴格規範招生行為,按照“集體議事,民主決策”的原則處理解決錄取中的重大問題。對違反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要按照招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予以嚴肅查處。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切實做好網上錄取各項安全保障和數據準備。要認真執行招生計劃和錄取標準。各地、各部門和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報經我部匯總備案並分送各省(區、市)的2007年招生來源計劃。嚴禁省級招辦為爭取調整計劃隨意放寬錄取政策或降低分數要求。嚴禁高等學校利用調整計劃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為保證計劃調整工作順利進行,各省級招辦應在批次錄取開始前,向有關高等學校及時提供生源統計情況。同時要完善錄取信息確認工作。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要加大信息公開宣傳工作和數據技術保障工作力度,確保所有被錄取考生都可以在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網絡平臺上查到錄取結果。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加大對違規錄取及仲介招生詐騙的查處力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高等學校特別是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及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嚴禁高等學校避開省級招辦擅自違規錄取考生。嚴禁高等學校組織在校學生(學員)、雇用社會人員、委託中學教師或仲介機構組織生源和介入招生錄取工作。嚴禁高等學校通過虛假欺騙性宣傳、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違規承諾吸引或欺騙考生入學。嚴禁高等學校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或名義向考生或家長收取與錄取挂鉤的任何費用。對違反招生工作規定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對有關負責人將進行責任追究,觸犯法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對違規學校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的處理。2007年起實行嚴格的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制度,對違反規定錄取的考生將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招辦要建立和完善高考網絡有害信息監察制度,一經發現涉嫌招生錄取詐騙行為的信息,凡涉及本行政區域內高等學校的,必須立即核查,並通報省級公安機關網監部門予以處理;涉及非本行政區域內的,立即報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應積極配合當地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各類招生詐騙活動,妥善處理因詐騙事件可能引發的事端。

    今年教育部特別要求各省級招辦要因地制宜,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志願填報和投檔模式,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考生志願滿足率,增加非第一志願高分考生錄取機會;要與高等學校加強溝通,不斷完善地方各級招生信訪服務機構和高等學校組成的信訪服務網絡,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應成立省級招生監察(仲裁)領導小組,協調解決考生、高等學校和本地招生部門在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切實保障有關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要認真核實考生填寫的郵編和地址,確保高考錄取通知書及時、準確、直接寄至已錄取考生本人。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要加強對殘疾等困難群體考生的關心和服務,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同時,要認真做好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教育師範生招生工作。

    教育部今年還特別要求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加強與當地宣傳部門、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樹立和鞏固招生部門在招生宣傳中的權威性,把握招生部門在招生宣傳中的主動權;要根據錄取工作的進程和特點,把握最佳時機,採取多種形式,積極發揮輿論的正面導向作用,把招生錄取政策、規則、進度安排、執行結果等內容宣傳到每一位考生;要繼續加大對國家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政策的宣傳力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2007年錄取的學生順利入學。各省級招辦應結合有關方面查處的非法招生仲介詐騙典型案例,對考生及家長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增強考生對違規錄取和各類招生詐騙行為的識別能力,並向考生和社會公佈舉報涉嫌招生詐騙行為的途徑,避免考生上當受騙,蒙受不必要的損失。各省級招辦要密切關注各類媒體,尤其是本行政區域主要媒體的報道,對嚴重影響和危害招生錄取工作的不實報道,要積極協調有關單位及早控制,並儘早通過權威媒體闡明客觀事實,以正視聽。

    教育部五方面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關注高校招生錄取政策和信息

    在全國高考已經結束,各地正在進行評卷,部分省份考生正在填報志願或準備開始填報志願,7月初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將全面展開之際,教育部就做好200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全面、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確保公平公正,積極為考生提供週到細緻的服務,嚴厲打擊違規招生和仲介詐騙。

    教育部有關方面負責人特別提醒考生關注五個方面的政策信息:

    一、透過“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這扇“窗”,全面了解招生信息。

    今年是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第三年,為了讓考生及家長了解相關信息,教育部通過“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發佈各類招生信息如招生政策、考生資格名單、高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動態等,讓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及時準確地查詢。

    教育部已連續舉辦了五屆高考網上諮詢周活動,今年參加網上諮詢活動的高校將超過1600所。“200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諮詢周”活動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上分三個階段舉行,第一、二階段已經結束,第三階段將於6月25日-29日舉行,每天諮詢時間為9:00-17:00。其中,剛剛結束的第二階段招生網上諮詢周活動的點擊量為1.8億人次,頁面瀏覽量為2000萬次,訪問者合計近290萬人。由於考生和家長對高考的認識理解程度明顯強于往年,參與度更高,諮詢的問題更趨深入和個性化。

    二、確保免費師範生擇優選拔,讓免費師範生無後顧之憂。

    為了鼓勵和選拔有志於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青年今年入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專業,在各地均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招生,並努力安排好考生填報志願環節相關事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屬師範大學在免費師範生入學前,組織簽訂師範生免費教育協議;免費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學費,免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讓免費師範生真正無後顧之憂。

    三、10所單獨招生的香港高校將於7月7日前結束錄取,已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

    今年將有12所香港高校在內地25個省份招生。其中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和珠海學院10所高校仍採取單獨招生的方式招收內地學生,並將於7月7日前結束錄取工作,錄取名單也將在此前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凡被上述10所香港單招院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有關省級招辦也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這些已被香港高校錄取的考生檔案。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兩校今年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且安排在提前批次進行。

    四、考生確認錄取過“三關”,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錄取考生再加《錄取信息確認表》這道“保險”。

    所有考生被錄取後,都可以通過“三關”核實本人錄取信息:一是收到教育部公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郵寄的錄取通知書;二是可通過省級招辦和招生院校設立的招生信息網查詢核實本人錄取結果;三是高校在新生入學後將嚴格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經省級招辦辦理的錄取手續對新生實行學籍電子註冊。新生在本校及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籍註冊網上可查到自己是否已具有學籍。

    針對部分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違規招生和仲介詐騙分子髮發假錄取通知書的現象,今年各省招辦將向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錄取的本科層次考生出具《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考生只有同時收到被錄取院校寄發的《錄取信息確認表》和錄取通知書,才能是被正式錄取的學生。

    五、考生和家長不要給任何招生詐騙分子以可乘之機。

    近年來高校招生錄取期間,一些招生仲介詐騙活動猖獗,從去年查獲的十余起招生詐騙案件看,上當受騙的考生和家長上千名,詐騙結果是無一例得逞、無一人辦成入學。教育部再次提醒考生和家長,勿信仲介或個人的招生承諾,辨別招生詐騙要注意把握幾個關鍵點:一是高校招生不會委託任何仲介和個人;二是高校招生不會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挂鉤的任何費用;三是所有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自主選拔錄取考生等各種特殊類型的考生資格事先須經公示,錄取後均會在各省招辦和高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四是不存在公佈計劃以外的所謂“內部指標”;五是沒有經省招辦和招生院校辦理錄取手續的屬於虛假錄取。考生和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問的,要及時通過省招辦公佈的諮詢渠道確認核實。考生和家長要擦亮眼睛,密切關注所在省招辦錄取動態,不給任何仲介詐騙分子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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