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國家標準開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這項標準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據全國包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人士介紹,按照徵求意見稿的定義,過度包裝是指超出了保護商品、方便運輸、介紹或説明商品的功能要求,即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超過必要程度的包裝。標準規定,包裝應以滿足保護商品、方便運輸、介紹和(或)説明商品的基本功能為前提。包裝應選擇適當的材料、確定合理的體積和層數、採用適當的型式和結構,減少包裝材料用量和降低包裝成本,有效的利用資源,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減少包裝廢棄物,降低對環境影響。
據介紹,徵求意見稿提出了材料的減量化要求、材料的適當化要求、結構的簡單化要求和包裝成本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