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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制定"十一五"全國"農家書屋"總規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5日   來源:新聞出版總署網站

    到“十一五”末期,全國要建成“農家書屋”20萬家,2007年建設完成數量應為1萬家——新聞出版總署日前發出《關於做好“農家書屋”工程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將在充分考慮各省(區、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全國“十一五”時期“農家書屋”工程總體規劃。

    《通知》要求,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認真填寫《“農家書屋”工程“十一五”規劃表》和《2007年“農家書屋”工程實施計劃表》,把本省(區、市)“農家書屋”工程規劃編制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據悉,各省(區、市)制定的“農家書屋”工程規劃將作為制定全國“十一五”時期“農家書屋”工程總體規劃的主要依據,新聞出版總署將據此確定“農家書屋”工程建設資金的援助方案等。

    在編制規劃過程中,新聞出版總署強調,中央已經決定“農家書屋”工程與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工程配套進行,因此編制規劃要與建屋情況相結合,一般應做到先建屋、後配書。各省(區、市)應加大對基層政權建設工程到位的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力度,在編制本省“農家書屋”工程規劃中適當向這些地區傾斜。

    根據“農家書屋”建設總體目標,各省(區、市)“農家書屋”工程規劃分為“‘十一五’規劃”和“2007年實施計劃”兩部分。總署要求,“十一五”時期“農家書屋”工程規劃情況要落實到縣一級,即具體規劃到每個縣“十一五”末建設完成“農家書屋”的數量。2007年“農家書屋”實施計劃情況要落實到村,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選擇具備條件的村作為“農家書屋”的實施地點,根據房屋建設進度確定建設完成時間。

    為了避免重復建設,新聞出版總署要求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組織、宣傳、民政、農業等其他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調研,對各類農村書屋建設情況進行摸底,統籌規劃。

    目前新聞出版總署擬制的各省(區、市)“農家書屋”工程總量規劃中,“十一五”末期建成書屋總量超過1萬家的地區共有山東、四川、河南三省,分別為3.5萬、2萬和1.2萬家。2007年建設完成書屋數量最多為1000家,分別涉及重慶、江蘇、浙江、河南4省(市)。據悉,這一建設任務的分配原則為:“‘十一五’末期建成‘農家書屋’總量”是按照各省(區、市)村數量的三分之一確定,同時根據東中西部地區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其中,“2007年建設‘農家書屋’數量”的確定,主要根據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報送的2007年實施計劃制定,個別省(區、市)則結合其他有關部門制定的實施計劃有所調整。《通知》稱,規劃數量可根據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有關部門修改意見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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